积极对接《政府投资条例》加快政府投资审计转型
2019-02-19宜昌市审计局
审计月刊 2019年6期
◆郭 晶/宜昌市审计局
2019年4月14日,我国有关政府投资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政府投资领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重要制度建设成果。政府投资审计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笔者认为审计机关应积极对接《条例》的新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投资审计的转型发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一、强化审计全覆盖理念,运用平台找重点
《条例》要求监管部门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还规定监管部门应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要求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这表明,在线平台将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中扮演重要角色。
审计机关应当主动利用平台、善于利用平台,加强与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监督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审计机关的政府投资项目动态信息库,夯实项目立项基础,以监督视野上“全覆盖”、项目实施上“找重点”的思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量力而行,控制数量规模,聚焦重点项目。
二、找准审计定位,审计内容有突破
《条例》将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定化,明确约束政府投资范围,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坚决杜绝低效、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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