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经营收入会计信息特征及审计思路探析
2019-02-19许旭东宜昌市审计局
审计月刊 2019年2期
◆许旭东/ 宜昌市审计局
国有企业虚增经营收入往往是为了完成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任务而进行经营业绩造假,这样做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是:一方面,掩饰了企业经营的真实状况;另一方面,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因此,国有企业经营收入是否真实,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重点之一。笔者有幸参加了审计署组织的对36 家央企的部分审计,结合此次的审计实务,谈一下国有企业虚增经营收入会计信息特征、手法及相关的审计思路。
一、虚增经营收入的主要会计信息特征
目前,国有企业虚增经营收入的会计信息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虚构业务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主要表现为产品销售毛利率偏低或是零利润。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收入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也就是说,不能产生经济利益的业务交易是不能确认为收入的。以审计实务为例,笔者在某企业审计时发现,某种产品正常交易购销毛利率为5%左右,虚构业务的毛利率在账面反映仅有0.01%左右,有的购销差价甚至为零,这样的业务交易是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因此虚构业务交易是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二是虚构业务交易影响企业的销售利润率,主要表现为企业当年收入大幅增加但销售利润率却下降。虚构业务交易可以增加账面收入,但不能增加利润,所以对销售利润率起到了“稀释”作用。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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