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审批项目 严格人员准入 储存定置管理国家特别管控20类危险化学品
2019-02-18应继文
上海化工 2019年11期
最近,应急管理部公布《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目录》列举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共20类,分别是:硝酸铵[(钝化)改性硝酸铵除外]、硝化纤维素(包括属于易燃固体的硝化纤维素)、氯酸钾、氯酸钠、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氰化钾、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环氧乙烷、氯乙烯、二甲醚、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乙醇。
管控措施包括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实施统一规范包装管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强化运输管理;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以及其他要求。
对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危险化学品应针对其产生安全风险的主要环节,在法律法规和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研究推进实施以下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
推进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构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储存、使用到产品进入物流、运输、进出口环节的全生命周期追溯监管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相关部门监管信息实时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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