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有“常” 利民为“本”
2019-02-14陈凯峰
城乡建设 2019年3期
■ 陈凯峰
很有意思,人类各文明似乎对所居的空间都有一定的期望意识(或谓“期望值”),不仅西方社会的文明里有之,东方文明亦有之。
人类的生存空间由不定居到定居,而定居发展后的最高形式大致就是“城市”的出现,并也大致由此而有了文明的创造,随后才逐渐形成了一个个文明区及文化传播辐射的文明圈。以迄今所知的人居文明的遗存状况看来,欧洲文明圈的古希腊、古罗马应该就是最早提出“理想城市”的人类文明,并有不少哲人(如希波克拉底、柏拉图等)发表了诸多论述,其中的古罗马建筑师M.维特鲁威还绘制了“理想城市方案”的示意图。M.维特鲁威所绘构的“理想城市”是一个等边八角形的空间构成平面,很像中国的“八卦”,自外而内有三大功能内容:八边形“城墙”间开四道城门,八个形体相似的相对独立的“居住功能区”间以八条城区主干道,八角形的城心广场以“神庙”为中心(见图35-1 右)。古中国虽然没有明确的“理想城市”概念的提出,但将人居之“城”的营造抬升至“礼”的高度却是明确的。据《周礼·冬官考工记》载,其城自外而内同样有三个层次的功能内容:城体是“方九里、旁三门”,城居功能区是“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与“后市”,城心处则是“前朝”(见“三礼图”之图35-1 左)。

图35-1 东西方著名“理想城市(图式)”比较例图(左:东方“古中国”;右:西方“古罗马”)
可见,人类文明都同样是有欲望的,且所“城”欲望还很相近,有保护体、居住功能体、核心空间体。只是西方古罗马是形心于“神庙”、东方古中国却核心于“宫城”,这是两种不同文化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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