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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余琐谈

2019-02-13沈飞德

世纪 2019年1期

沈飞德

上个月初我应邀赴昆明云南省文史研究馆开展口述历史与期刊编辑出版的交流工作,返沪那天上午,同行的崖丽娟惊喜地告诉我,《世纪》第五期陈正卿写的《药商王康年盗骗志愿军货款》一文,在“澎湃新闻·镜相”的打榜排行跃居前十名,总点击数已达一百余万。这个消息也着实让章洁、曹新芳两位年轻人欢欣鼓舞。大家都为今年编辑部与知名的新媒体合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而高兴。

我在上期《编余琐谈》中谈到9月29日(原文误写成31日了,衷心感谢陈以鸿先生来电纠谬)受邀参加国家档案局在沪召开的座谈会,我所谈“历史虚无主义的典型案列”的另一件事,就是介绍了陈正卿先生撰写的王康年一文。

陈文选题的由来非常偶然。我觉得回顾这篇文章的来龙去脉,还是有些意义的。那是3月9日晚,郝铁川馆长微信我署名川人的文章《买假药给志愿军的“奸商王康年”冤案真相》,并说:“这是件大事,《世纪》可否作一考证?若不是冤案,《世纪》应以事实反驳。”川人的文章虽然早在2012年8月就发布了(原刊“川人博客”),但我是第一次看到这篇为王康年鸣冤叫屈的翻案文章,令我震惊的是,该文竟称王康年一案“纯属刻意制造的惊天冤案”。我读后就回复郝馆长:“此文作者的文风很有问题,立场也是有问题的,我了解一下搞历史大案的专家。”他又回复:“去伪存真,坚持姓党。”我感受到这简短的回复分量很重。《世纪》一贯秉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办刊理念,对待这类蓄意博取眼球的翻案文章,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加以驳斥才能击中谎言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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