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保障机制的变迁与改革思路

2019-02-13王佳

财政监督 2019年2期
关键词:制度产品农村

●王 佳

农村公共产品是具有公共产品典型特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用于满足农业生产、农民消费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事业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实践证明,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对于农业的发展、农村的全面小康、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构建完善的农村公共产品保障机制显得非常关键。

一、文献综述

孙开(2005)认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是一种多级供给体制,供给主体包括中央、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马晓河、方松海(2005)认为,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制度外筹资方式”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贾康、孙洁(2006)分析了一些典型的农村准公共产品在供给机制上实施公共部门提供、私人部门生产乃至在政策支持下由私人部门提供、私人部门生产的可行选择与多种具体方式。江正平、曲春生、赵莹莹(2009)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筹资机制存在的问题。袁文全、张卫国(2010)分析了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要有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提供、村民通过合作机制提供、市场机制提供这三种模式。曲延春(2015)认为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城乡差序格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具有碎片化特征。李燕凌(2016)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创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财政支持是至关重要的。而不同历史时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又与当时的财政体制密切相关。……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制度产品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2015产品LOOKBOOK直击
在农村采访中的那些事
赞农村“五老”
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