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数字监测监管系统的应用与管理
2019-02-13孟琰
数字通信世界 2019年6期
孟 琰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监管中心,太原 030001)
广播电视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信息,进行日常娱乐的重要工具,作为沟通党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保证其安全播出至关重要。对此,相关部门需立足实践,善于利用科学技术构建具备监测监管功能的平台,以满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要求。
1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与数字监测监管系统
1.1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是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广播电视节目优质播出,实现广播电视用户收听收看权益的有效维护,促进广播电视行业稳定与可持续竞争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广播电视管理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通常情况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主要包括“传输系统安全”、“设施与人身安全”、“信号接收安全”、“节目生产与制作安全”四部分内容[1]。通过加强四部门的管控力度,可保障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实现安全播出作用的充分发挥。
1.2 数字监测监管系统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数字监测监管系统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典型代表,是以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为目标,以数字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先进科学技术结合应用为手段,根据区域广播电视实际情况,构建的一体化管理平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数字检测监管系统的科学构建与应用,一方面能够增强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提升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与数据传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故障的及时识别、判断与排除,降低安全故障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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