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养殖企业使用假兽药等违法行为查处的探讨
2019-02-13胡光华胡昭伟
饲料博览 2019年3期
关键词:企业
胡光华,胡昭伟
(锦州市动物卫生安全稽查支队,辽宁 锦州 121000)
在动物养殖过程中合理、合法、科学使用兽药,可以有效保护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以保证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从而保护人类的食肉安全。但是在现实的动物养殖业中,一些养殖企业为了经济利益在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或者治疗已经发病的动物大量使用兽药,更有甚者在使用假兽药或者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给我国养殖业造成极大损失,也给人民的食肉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1 案件来源
2018年10月对某养殖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使用标称“自家苗”的兽用生物制品,后经询问该养殖企业负责人,得知该企业使用的标称“自家苗”的兽用生物制品是由某高校教师在学校实验室生产并销售给该企业,该企业将该批次兽用生物制品在该企业饲养的动物体上注射。
2 调查取证
对该养殖企业违法使用兽用生物制品行为进行立案,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调取该养殖企业《免疫档案》查询该企业动物免疫情况。调取该养殖企业电脑中兽用生物制品进货、出库记录。查询该企业兽用生物制品进货、出库情况。
调取该养殖企业财务凭证,查询该批次兽用生物制品购买时间、数量及价格。对该养殖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药品库房保管员、住厂兽医等人员进行询问,了解该批次兽用生物制品购买、使用情况。对兽用生物制品发货人进行询问,了解该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时间、销售时间,联系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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