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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问题研究

2019-02-13杨仕兵尹晓波

张 浩,杨仕兵,尹晓波

(安徽财经大学 法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一、问题提出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向城市转移,城镇、农村人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见表1)[1],这些数据从侧面反映了农村人口流失严重的境况,进而导致宅基地闲置问题突出。

表1 2014年—2018年乡村人口及城市人口变化 /万人

现有的宅基地“两权分离”政策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此,2015年,全国33个地区设立为土地改革试点,其中宅基地“三权分置”这一新的构想在浙江义乌、北京等地区得到实践。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积极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打破了“两权分离”的拘束,提出实施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户资格权的“三权分置”政策。2019年,新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阐述宅基地改革要审慎推进,确保宅基地试点工作平稳。中央多次颁发文件要求平稳、谨慎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中央对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视。随着脱贫攻坚进入最关键时刻,农村宅基地改革也显得至关重要。因此,不断深入探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特别是新出台的、最具有价值的农户资格权问题更具有理论及现实意义。

宅基地“三权分置”中农户资格权是一种新创设的权利,是基于宅基地“两权分离”制度实践困境应运而生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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