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出事会怪谁?
2019-02-11张卓桥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19年1期
张卓桥
一些贪官犯事儿后,总会为腐败堕落找各种理由,而不是认真深刻地反省病根。并对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怨天尤人,愤懑不平。简单归纳,他们怪来怪去,主要还是以下几点:
怪举报他的人。可能是谁把他告了,谁这么歹毒蛇心,猜到谁就咬牙切齿,恨不能将其食肉寝皮。有时试探性询问:“告我的是不是某某?”当被否认后,又直言相问:“是谁在整我?”似小偷般,不思己恶,只怪高喊捉贼人。
怪查处他的人。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面对省纪委纪律审查人员甚至说:“我当这么大的官,你们要调查的那些事都不叫事,要查,每个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你们为啥不查他们?”似乎纪委只是专门找他的茬。
黑龙江一个曾任过两个市市委书记、敛财几千万的腐败分子对办案人员说:“你们撂倒我是拿我祭旗呀!”言外之意,查处他是领导的“政治需要”。
怪行贿人。海南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说,我做人做官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从未向人要过一分钱,但有些人老是上门送。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说,过多地与老板特别是那些怀着不可告人目的的不法商人搅在一起,一不小心掉进了泥坑。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说自己交友不慎,在交往的朋友中,有人对吃喝玩乐很在行,对自己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河南省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森林“受害者情结”更浓:“现在,逢年过节送钱送物仿佛成了潮流,送礼者都是那么理直气壮。所以,躲得了今天,躲不过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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