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比“沾光”好
2019-02-10徐浩程
廉政瞭望 2019年12期
本刊记者徐浩程
近日,杭州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试水开放“周末食堂”,与市民“共享”资源。这种“共享”还包括当地的307个地下车位、42个位于一楼的卫生间、33个电动汽车充电桩、92个电瓶车充电插座以及工疗站、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爱心驿站、老年食堂、微型消防站等。
无论是从盘活政府资源还是从方便市民的角度来看,这种“共享”都是一大进步,其出发点是方便大众,而非盈利。不过有一些地方的“共享”就未必是如此。
笔者近日在一家社区医院发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牌子下,针灸科、口腔科不仅单独标出来,两个科室的装修风格也与卫生服务中心的整体装修明显不同。
通过与工作人员闲聊笔者得知,这两个科室是根据承包者的意愿新设立的,基本上属于“无中生有”。但在业务上,两个科室又沾了卫生服务中心“公家”的光,“很多来看病的人不会去细究这其中的区别,认为都是在卫生服务中心看病……”
这种“沾光”并不少见,比如随便走进一家少年宫,都可以看见四处挂满了各种培训机构的牌子。除了少年宫、少年活动中心“承包”给培训机构,还有一些社区服务中心“承包”给各种资讯、劳务公司。
从好的一面来说,这种“沾光”或者“承包”能给市民生活带来一定的便利。但对这些政府机构来说,其中不可控的因素不可忽视。且不说其中可能存在的“灰色”空间,这种“打擦边球”利用政府机构品牌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损害的将是这些机构的公信力。
两厢比较,杭州余杭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共享”显然比一些机构的“沾光”好得多。虽然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但是作為政府机构,便民服务等众多事情,不能用回报率等市场的标准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