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装配式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研究
2019-01-31王德才济南西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50000
中国房地产业 2019年22期
文/王德才 济南西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000
建筑行业是支撑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其产业链较长,涉及行业多,同时吸纳了大量劳动力就业,因此在我国减税降费改革中是重点调整行业。在“营改增”政策实行之前,建筑行业征收的是营业税,营业税的征税目标是以全部的营业收入,经营成本、经营费用和税金等均不能抵扣税额。而对于建筑行业上游产业,如水泥、钢材等行业则征收增值税。因此,建筑企业所面临的情况是,在购买水泥、钢材等原材料时已经承担了增值税,但是在企业本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销售的过程中还需缴纳营业税,原材料购买环节承担的增值税并不能抵扣,这样一来,建筑行业就变相承担了上游行业转嫁过来的增值税,形成了建筑行业重复纳税的问题,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税收负担。建筑行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计税依据增加了原材料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增值税的抵扣的范围扩展到建筑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企业重复纳税的情况被消除了。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初颁布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税率由原来的10%被下调为9%,针对增值税一般计税情况,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扣除进项税时,将税率由原来的16%、13%分别下调至13%、9%。从这里可以明显的看出,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推进,建筑行业的税收负担得到了很大的减轻,有助于建筑行业轻装前进获得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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