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背景下高职院校教师面临的困境与应对
2019-01-29张艳沁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张艳沁
(南通职业大学,江苏 南通 226007)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职业教育高效发展,2014年《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下面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要在职业教育中引入现代学徒制。2015年,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启动,共165 家试点单位,覆盖9 个省、17 个地区、8家企业、100 所职业院校。由此,现代学徒制进入到由点到面、逐步扩大的阶段。
1 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及“三维”价值
一般而言,现代学徒制是在政府主导下,职业院校强化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共同培养适合市场需求、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制度。在上个世纪80年代,现代学徒制已被澳大利亚、丹麦等西方国家广泛运用。我国学徒制的起步时间较晚,2012年教育部才开始部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随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作出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重要指示,现代学徒制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现代学徒制是高职院校与企业双向育人的现代化教育模式,强调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相互融合,体现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院主办的职业教育理念[1]。因此,从某种程度上看,现代学徒制弥补了单纯学校教育的短板,有利于实现校企合作双赢,具有三个维度的重要价值。
对高职学生来说,他们既是在校学习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的学生,又是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学徒工人。学生在企业的学习经历培养及训练了他们的综合职业技能,有助于帮助他们尽早完成就业后的身份转换,尽快适应工作需要,以在未来竞争中占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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