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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结婚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2019-01-27张娟

中国民政 2019年17期
关键词:婚姻登记结婚证法律效力

张娟

部分自媒体8月6日发布的关于“电子结婚证”的相关报道,引发社会较大关注。报道称,“电子结婚证”可以用于购房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继承遗产、财产公证、子女入学等。8月19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对“电子结婚证”相关误读消息作出回应,表示目前的“电子结婚证”只是附着纪念意义的电子记录,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不能代替实体结婚证。央广网、新京报网等媒体对回应内容予以报道,部分媒体刊发相关评论。网民在新媒体互动平台上留言跟帖,对民政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举措表示赞赏,对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的实现充满期待,并提出希望和建议。

媒体关注

经梳理,媒体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对回应内容予以报道。8月19日,新京报网发布《“电子结婚证”可替代纸质证书?民政部:不具有法律效力》。8月20日,《北京青年报》刊发《“电子结婚证”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央广网发布《电子结婚证可替代纸质证书?民政部回应:不具法律效力》。8月21日,法制网发布《电子结婚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结婚离婚登记还需现场办理》。报道提出,目前的这些所谓“电子结婚证”只是以电子卡片形式展示的婚姻登记信息记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登记电子证照,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实体证。下一步,民政部将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管理使用的要求,推动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在国家政府服务平台的应用。

二是就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的实现刊发相关评论。8月21日,《广州日报》刊发评论《期待电子结婚证早日“转正”》指出,“电子结婚证”让自媒体搞出一个“乌龙”,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老百姓现实中的需求,即电子证照普及化。证照电子化的目的就是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封面新闻发表评论《我们真有那么需要“婚姻电子证照”吗?》认为,所谓“电子结婚证”出现以来,其实更多只是被年轻人们当成是拍照、晒图、秀恩爱的“素材”“道具”而已,对其法律地位和实用功能的“吁求”,本身就没有那么迫切。8月22日,《工人日报》刊发评论《有效力的“电子结婚证”离我们还有多远?》表示,“电子结婚证”之类的“个人电子证照”的应用,应是大势所趋,不仅有助于解决传统证明携带不便和查验困难的难题,更可以有效解决“证明多”、办事繁琐的痼疾。8月23日,《广西日报》刊发评论《给电子结婚证泼冷水正当其时》认为,民政部门给“电子结婚证”泼一瓢冷水,无疑是一次及时提醒与纠偏,可以让社会对“电子结婚证”的认识回归理性,并维护纸质结婚证和现场办证的权威性。

网民声音

网民在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互动平台上留言跟帖,发表评论。观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怒斥自媒体造谣,并为民政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举措表示赞赏。网民“Nemo”说,终于把“电子结婚证”这个事说清楚了。网民“惜墨妃子子”说,这个自媒体造谣,误导群众,应被处置。网民“清风”说,权威解读,避免误读!网民“烟雨”说,有的自媒体无凭无据乱说话,误导大众,官方解读给力。二是对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的实现充满期待。网民“黎明前的中国”说,“电子结婚证”携带方便,更容易办事。网民“动弹不鸭”说,电子证照紧急时候可以证明夫妻关系,方便实用。网民“小情绪”说,证件电子化是趋势,期待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尽早推出。网民“欢喜小佳佳”说,好事!一定要加快实现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网民“蝶殇殇”说,办个事要开各种已婚证明、未婚证明,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很有必要。三是对婚登工作提出希望和建议。网民“刘民权”说,从形式看,“电子结婚证”确实方便快捷,但实际不是很严肃、严谨的法律证件。网民“Wrysunny_hh”说,婚姻信息能实现全国联网吗?采取措施,减少重婚,以免有人被骗才是重点。网民“中华小当家2051”说,结婚证不能电子化,网上容易泄露个人隐私,要是“被结婚”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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