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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十世纪后半期美日经济摩擦的再思考

2019-01-26

中共党史研究 2019年9期
关键词:摩擦出口日本

徐 显 芬

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直至90年代中期,日本与它的盟国美国之间发生了激烈的经济摩擦。1965年,日本对美贸易收支转为黑字,之后贸易顺差不断扩大,长期成为美国对外贸易的最大顺差国。1968年,日本的经济总量超过西德,成为仅次于美国的资本主义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美日经济摩擦正是发生在日本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和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的时期。本文旨在梳理美日经济摩擦的历史轨迹,考察日本在处理美日经济摩擦中的应对方策,探讨美日经济摩擦发生的原因及其结果,并在此基础上概括日本在美日经济摩擦中的对策所带来的启示(1)关于美日经济摩擦的研究,中国学界在本世纪出了几本书,比如何晓松《日美政治经济摩擦与日本大国化:以20世纪80年代为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樊勇明等《贸易摩擦与大国关系》(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赵瑾《全球化与经济摩擦:日美经济摩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年),胡方《日美经济摩擦的理论与实态:我国对日美贸易的对策与建议》(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这些书的共同特点是通过对美日经济摩擦的研究,旨在探讨中国处理对外贸易摩擦的对策,有着很强的现实关怀。与中国学界的研究相比,日本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在时间上比较靠前,主要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期,如落合浩太郎『日米経済摩擦:全体像を求めて』(慶應通信株式会社、1994年),小峰隆夫『経済摩擦:国際化と日本の選択』(日本経済新聞社、1986年),小倉和夫『日米経済摩擦:表の表情ウラの事情』(日本経済新聞社、1982年)。这些书写作之际正是美日经济摩擦最激烈的时候,时论性较强。。

一、美日经济摩擦旷日持久且不断升级

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对日本挑起了贸易摩擦,80年代发展到金融摩擦、投资摩擦,80年代末至90年代前半期发展到经济体制摩擦。因此,美日之间的摩擦,不仅仅是贸易摩擦,而是名副其实的全方位经济摩擦。这场美日经济摩擦旷日持久,美国的高压攻势在此期间不断加强。

美日间的贸易摩擦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美国指责日本产品的“疾风骤雨”式出口、大量进入美国市场引起的摩擦;一类是美国指责日本“国内市场封闭”,导致美国产品难以进入日本市场引起的摩擦。通常更多地提到前者,但实际上摩擦前期主要集中在前者,而后期的战场则主要转移到后者。

日本出口到美国引起贸易摩擦的对象产品不断升级,随着日本出口产品的结构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发展,两国摩擦的领域也相应地发生变化:从60年代末的纺织品到70年代的钢铁产品和彩色电视机,再到80年代的汽车、机床、半导体产品及计算机等高新技术领域产品。

日本纺织品从50年代开始抢占美国市场,至1957年美国国内开始不断通过限制日本纺织品的法案。在1968年的总统选举中,共和党的尼克松(Richard Milhous Nixon)为了动员南部选票,承诺将采取必要措施限制从日本进口纺织品,获胜后的尼克松政权甚至暗示日本将依据“对敌通商法”限制进口,一时间纺织品摩擦成为政府间的外交问题。

日本钢铁产品在70年代成为对美出口主力,遭到美国钢铁行业工会的强烈阻击。美国政府多次要求日本实行出口自主限制,1977年美国几家钢铁厂先后对日本钢厂发起反倾销起诉,翌年实行钢铁触发价格(trigger price)制度。日本彩色电视机从60年代开始大量出口到美国,70年代突飞猛进,1976年巅峰时占到整个美国进口彩电数量的90%。1977年美国要求日本缔结关于日本产彩电的《维持市场秩序协定》(Orderly Marketing Agreement),规定日本对美出口台数限制在一年175万台以内。(2)《现代日本经济事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344页。

汽车、机床、半导体及计算机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摩擦,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不断激化。1980年日本汽车生产量第一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首位,出口美国高达192万辆,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1%(3)张宝珍:《日美经济贸易的摩擦和协调》,《世界经济》1994年第11期。。美国要求日本汽车厂家实行出口自主限制、赴美投资等措施。随着日本机床大量出口到美国,1983年8月全美机床工业会根据1962年通商扩大法第232条提出诉讼,1986年5月里根(Ronald Wilson Reagan)总统发表声明要求日本自主限制对美国的数控机床出口。“半导体战争”是美日高科技之战的典型事例。在半导体零部件及其产品的计算机等高科技领域,自80年代开始美国的对日贸易由出超转为入超。1985年6月美国半导体工业协会根据1974年通商法第301条,对日本半导体企业提出反倾销起诉。1986年9月美日达成《半导体协定》,但才过半年,里根总统于1987年4月以日本政府违反该协定为由,对从日本进口的个人计算机等电子产品征收100%的报复性高关税。(4)冯昭奎:《美日经济摩擦及其在亚洲的争夺》,《美国研究》1992年第1期。另外可参见佐藤定幸『日米経済摩擦の構図』有斐閣、1992年;徐显芬:《日美经济摩擦与通商法》,《日本研究论集(五)》,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0—42页。

美国产品难以进入日本市场引起的摩擦,主要表现为美国指责是由于日本市场封闭造成的,因而强烈要求日本开放国内市场,具体有农产品、电信、超级计算机以及战斗机研制等领域的摩擦。农产品摩擦,先是牛肉和橘子摩擦,1978年美国要求日本扩大进口框架。1988年谈判最终达成协议,日本废除进口分配。1991年开始实行牛肉和橘子的进口自由化。此外,美国要求日本进口大米,日本先是拒绝,1995年开始实行最低进口量(指国内消费量的4%至8%)的大米进口。电信摩擦自80年代开始,美国强烈要求日本开放电信行业大门。1985年日本开放电信市场,以消除日本的贸易壁垒。

1986年12月,超级计算机被美国指定为“市场导向型个别领域磋商”的对象之一。1989年5月,美国通商代表部指名日本为“不公正贸易国”,超级计算机又成为三个调查日本不公正贸易行为的重点对象领域之一。1990年2月,美方动用“超级301条款”,要求日本在3月底以前开放超级计算机和人造卫星等市场。战斗机研制摩擦则关涉日本航空自卫队使用的下一代支援战斗机(FSX)是由日本单独开发还是美日联合研制的问题。1988年底,美日正式达成协议,决定联合研制。但1989年初,美国再次讨价还价,要求日本需将联合研制的技术提供给美国,而日本使用美国的技术却要受到严格的限制。同年3月,美方宣布推翻达成还不到半年的联合研制协议。

美日金融摩擦缘于美方强调把“调整汇率”作为解决美日贸易失衡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焦点是调整日元汇率。1983年8月,美国众议院提出《访问日本、韩国通商使节团报告》,其中特别强调调整汇率的重要性。同年,里根总统访日时要求日本开放金融市场,翌年美国成立美日“美元日元委员会”,专门磋商调整汇率问题。美国要求日本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的具体内容包括日元国际化、利率自由化、扩大外资在日本金融市场的自由度、扩大日本的金融和资本市场、放宽外国金融资本进入日本市场的申请制度。总之,就是要求日本进一步实行外国资本对日直接投资的自由化。(5)参见C.F.バークステン、W.R.クライン著、奥村洋彦監訳『日米経済摩擦:為替レートと政策協調』東洋経済新報社、1986年。

1985年9月22日,美日英法德五国在纽约的广场大酒店签署的“广场协议”规定,针对国际收支不平衡,各国共同介入市场,诱导美元对日元、马克等货币贬值。各国央行介入外汇市场,总额大约为102亿美元,美国32亿美元,日本30亿美元,德法英合计20亿,其他20亿美元。“广场协议”签订后,日元对美元的汇率迅速升值,但是美日贸易失衡并没有得到改变。于是美国开始认为是日本独特的经济结构导致了美日贸易失衡,日本经济“异质论”一时甚嚣尘上。

美日投资摩擦缘于日本大幅度增加对美直接投资,而这也原本是作为缓和美日贸易摩擦的一个对策被提出来的。如1979年1月由美国下院“对日贸易监视小委员会”提出的报告就劝告日本增加对美直接投资,认为这具有替代日本对美出口的效果。1980年9月提出的《美日贸易工作组报告》强烈要求日本汽车企业对美投资和发展当地生产。

1985年9月“广场协议”签订后,日元迅速升值,日本对美的直接投资也随之迅速增加。1980年不到15亿美元,1985年已增至50亿美元,1986年提高到100亿美元,1988年高达217亿美元,1989年更激增到320亿美元(6)中川信義編『アジア新工業化と日米経済』東京大学出版会、1990年、267頁。。在1986年到1988年的短短三年时间里,日本大规模地集中向美国投资,对美国经济产生巨大震动。尽管投资给美国经济和产业带来一些好处,如增大就业、阻止产业“空洞化”等。但由于发展不平衡,又导致了投资的摩擦,特别是日本对美国不动产的投资如三菱公司购买洛克菲勒总部大楼、索尼公司购买哥伦比亚影片公司等,激起了美国国民的反日情绪,有人甚至认为日本对美投资正在使美国丧失经济和政治的独立性,日本“威胁论”一时甚嚣尘上。

以日本“异质论”“威胁论”为背景,自80年代后半期至90年代前半期,美日摩擦发展到经济体制摩擦。为逼迫日本对美国的产品和服务开放市场,1985年美国里根政府提出要与日本进行“市场导向型个别领域磋商”。美国选择电器通讯、医药品及医疗器械、电子产品、林业产品四个领域,要求日本为美国产品和服务进入而消除市场障碍。很快,美日开始进行市场导向型个别领域磋商并达成协议。但即使在这个框架下,美国产品也难以进入日本市场。于是美国再次确信,问题在于日本独特的经济结构。

1989年美国将日本指定为“超级301条款”的不公正贸易国,要求与日本进行结构性障碍磋商(Japan-U.S.Structural Impediments Initiative,即美日经济结构磋商)。美国对日本的批评不再停留在贸易政策和经济政策方面,而是要求日本按照美国的价值观和市场观对经济社会的结构、制度、管理实行全面改造。美国针对日本的市场封闭性提出了200多项具体要求,涉及住宅、电信业、金融服务、流通等服务业领域,竞争政策、法律服务、透明度及其他政府惯例,以及促进“规制缓和”的组织建设等国内制度,可谓关系到日本经济基础的各种结构性问题,其中要求日本扩大公共投资、修改并废除大型零售店铺法和强化反垄断法是谈判焦点。总之,美国声称要对日本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7)参见江戸雄介『日米構造協議の読み方』日本実業出版社、1990年;島田克美『日米経済の摩擦と協調』有斐閣、1990年;日刊工業新聞特別取材班『日米構造調整のゆくえ 日本の経済構造はこう変わる』、にっかん書房、1990年。

1993年克林顿(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执政后,提出经济安全是冷战后美国面临的主要问题,要求与日本进行新的一揽子经济磋商即综合经济磋商,特别强调“结果主义”。美国认为美国商品在世界市场中占有很高份额,唯独不能挤进日本市场,这肯定是日本采取了非关税贸易壁垒和投资限制。因此美国向日本提出在三年时间里美国汽车、电信、医疗等产业在日本市场的占有率应达到其在世界市场的占有率,以此来衡量日本市场的开放程度。日本认为美国的行为是设定数值指标,与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的规定不符,抵抗美国的要求。1994年2月,日本首相细川护熙访美,在首脑会谈上拒绝了克林顿逼迫他作出政治决断的要求,美日一揽子经济磋商的会谈公开宣告破裂。美国参议院随即通过强迫日本开放市场的法案,克林顿签署了可以对日发动“超级301条款”的行政命令,美国通商代表部发表对日制裁清单,一时形成国会、总统、贸易主管部门同时对日本施压的局面。

二、日本如何应对美国的压力

针对美国来势凶猛的指责和要求,日本逐步调整应对解决日美经济摩擦的方法,从实行“自主限制出口”到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再到调整汇率、促使日元升值等对策主要着眼于减少对美出口。之后又转为开放市场、扩大内需,再到进行经济结构磋商、改善国内市场竞争环境等,则主要着眼于增加从美国进口。面对美国的压力,日本基本上一直采取协调的姿态,而实质性的应对措施则是就事论事或拖延战术。

(一)实行“自主限制出口”。 面对美日贸易摩擦,日本最初采取的对策是实行自主限制出口。 所谓“自主限制出口”,是指出口国为了防止其他形式的贸易限制,应进口国要求而对本国出口产品实行限制。自主限制出口是配额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由进口国对进口产品实行的配额,而是由出口国对出口产品实行的配额。为了缓解与美国的贸易摩擦,日本最常使用的手段就是自主限制出口,如50年代纺织品的出口自主限制,1972年日本接受尼克松政府的要求再次实行纺织品的对美出口自主限制,接着在钢铁和彩色电视机摩擦中也采用了自主限制出口的办法:日本钢铁产品在1966年至1974年间三次实行对美出口自主限制,1977年3月日本自主限制对美彩电出口,1981年5月自主限制汽车的出口,1984年再次实行钢铁出口自主限制,1985年实行数控机床的出口自主限制,等等。

由于战后关贸总协定禁止提高关税和限制进口数量,而由出口方提出限制出口数量不违反关贸总协定规则,属于关贸总协定管理范围之外的灰色区域。日本采取自主限制出口的办法,力图防止美国实行贸易报复,并保证一定量的出口。在长期的贸易摩擦中,日本屡次实行自主限制出口。这样一来,自主限制出口的产品确实减少了对美出口,但其他产品的出口不断增加,对美出口产品本身发生变化,结果是日本对美贸易结构得到不断优化。从结果而言,这并没有改变美日之间的贸易逆差。

(二)扩大对外直接投资。 日本扩大对外直接投资,也是回避贸易摩擦的一个对策。日本政府通过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将某些商品的生产部分地转移到进口国家及其他国家,将这些产品于当地销售或向第三国销售或运销本国,这样从贸易统计上就不会增加日本的出口。实际上,日本扩大对外直接投资,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摩擦。日本在60年代将纺织业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东南亚地区,利用当地的低成本优势进行直接投资,纺织品出口在70年代便趋于下降。包括彩电在内的家电厂商于70年代到美国投资设厂进行生产,产品主要就地销售。七八十年代则将钢铁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亚洲与中南美地区投资生产,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80年代汽车贸易摩擦激烈,日本汽车厂家如丰田、本田以及三菱等纷纷到美国建厂生产,所生产的汽车除在美国当地销售外,还返销日本或向第三国销售,为缓解日美汽车贸易摩擦作出了贡献。

自80年代以来,日本对美国的直接投资增长迅速。据日本通商产业省估算,日本对美国的直接投资以平均每年15%的速度递增。从直接投资的构成看,制造业只占15.7%,批发业、银行及金融业占71%,不动产占13.3%。这就是说,为保持和扩大在美国市场的份额,避开汇率波动和贸易保护主义制裁,日本利用了直接投资的方式,采取钻进美国市场的策略。日本政府为促进对外直接投资所采取的鼓励政策包括放松金融管制,推行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如对大额存款利率实行自由化等;日本银行建立了全球性的经营网络,广设海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日本进出口银行向私人海外投资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等等。

(三)调整汇率,促使日元升值。 面对美国的金融摩擦,日本回应了美国要日本调整汇率的要求,促使日元升值。1984年美国成立美日“美元日元委员会”后,日本也成立日美“日元美元委员会”。前述1985年9月西方五个发达国家达成“广场协议”,决定对汇率进行联合干预。各国央行用102亿美元介入外汇市场,日本是继美国(32亿美元)之后介入货币(30亿美元)最多的国家。其后美元迅速贬值,日元大幅升值,“广场协议”达成一年五个月之后,日元对美元升值55%。到1988年初,与协议达成之前相比,日元升值幅度接近100%。

日本虽然回应美国,大幅度促使日元升值,但这并没有取得减少美国对日贸易逆差的效果。“广场协议”后的1986年至1988年,日本的贸易黑字不减反升。1985年日本对美贸易顺差已经达到465亿美元,1986年和1987年分别上升为553亿美元和568亿美元。

(四)开放市场,扩大内需。针对美国的督促,日本采取了与开放国内市场、扩大内需有关的一系列措施。1985年7月,日本发表《市场开放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降低或废除1853个品种的关税;减少进口限制;简化进口检验检疫流程,在进口手续方面减少政府干预;放开政府采购商品限制;推进金融资本市场自由化;促进服务自由化;等等。

1986年4月,中曾根康弘首相的私人咨询机构“为实现国际协调的经济结构调整研究会”发表了《为实现国际协调的经济结构调整研究会报告》(因研究会会长为日本银行前总裁前川春雄,因而通称为“前川报告”),旨在解决日本国际收支顺差过大的问题,核心思想是将日本经济改造为国际协调型的经济。该报告认为,日本的国际收支顺差持续扩大是一种“危机状况”,主要原因在于日本的出口主导型经济结构(即被指责日本经济在世界经济中只求利益而不负责任的“日本责任论”),日本应该通过转变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来使收支顺差逐步缩小,把经济结构调整为内需主导型,为此应该扩大进口市场并改善市场准入环境,加快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8)日刊工業新聞特別取材班編『「豊かさ」日本の構造 検証—前川リポート』にっかん書房、1989年。日刊工業新聞特別取材班編『日本をこう変える 新「前川レポート」が示す道』にっかん書房、1987年。。同年9月,中曾根在国会施政演说中强调以“前川报告”为根据,把调整产业结构和扩大内需作为两项重大“紧急课题”提交国会讨论。日本政府积极宣扬为了国际协调而自主实行经济政策转型,主张将出口主导型的日本经济转换为内需主导型经济,提倡缓和各种限制,力求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五)进行经济结构磋商。 日本与美国进行经济结构磋商,回应了美国提出进行结构性障碍磋商的要求。在1989年7月日美首脑会谈中,日本同意开始这一磋商。前后经过五个回合的谈判,1990年4月双方提出了《中期报告书》,6月完成《最终报告书》。关于“结构性障碍磋商”,美国提出来的主要想法是消除日本方面的“结构性障碍”,但日本反过来指出美方也存在“结构性障碍”,所提出的美方问题有储蓄投资模式、企业投资活动与生产力、政府限制措施、出口振兴对策等,而美方提出的日方问题则是储蓄投资模式、土地利用、流通结构、价格机制、企业系统、排他性交易习惯等(9) 小倉和夫『日米経済摩擦:表の事情 ウラの事情』日本経済新聞社、1988年。日刊工業新聞特別取材班『日米経済新時代:決着·日米構造協議からの出発』、にっかん書房、1990年。。

《最终报告书》提出日本要采取的措施包括通过扩大对公共事业的投资来改善传统的储蓄和投资模式,将自1991年至2000年的十年内的社会公共事业投资总额扩大到430万亿日元;修改土地税收制度,以增进对土地的利用;修改“大型零售店铺法”,把开张审批时间控制在一年之内,把进口手续的完成时间缩短到24小时,改善流通体系;在企业系统交易方面,由“公正交易委员会”在两年之内对日本企业的系统交易行为进行调查;强化禁止垄断法,改善排他性交易习惯。实际上,这些措施也仅是局部性、暂时性的,但日本方面并不可能完全接受这些要求。1990年度日本《经济白皮书》专门辟出一章从企业内系统和企业间系统两个角度阐述了日本型产业系统的合理性,认为日本的产业系统绝非特殊的系统,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系统。(10)経済企画庁『平成2年度年次経済報告(経済白書)』第2章、第2、3,4節;日刊工業新聞特別取材班『日米経済新時代:決着·日米構造協議からの出版』、にっかん書房、1990年、211—290頁。

1993年美国克林顿政府要求与日本进行一揽子经济磋商,把知识产权、政府采购、汽车、保险、金融服务等领域也设为磋商对象。1994年8月,知识产权领域达成协议。10月,政府采购及保险领域达成协议。1995年1月,金融服务领域达成协议。6月,投资及企业间关系领域以及汽车及其零部件达成协议。到1996年底,日美综合经济磋商的所有领域都达成协议。1997年,桥本龙太郎政府再次与美国达成《日美规制缓和协议》,力图“重振日本经济,创造一个向国际社会完全开放的、以责任制和市场原则为基础的自由、公平的社会经济体系”。之后的历届日本政府一直没有中断与美国的“规制缓和对话”。

三、美日经济摩擦的起因与结果

探讨美日经济摩擦的起因和结果,是为了更好地去理解和评价日本应对美日经济摩擦中所采取的对策。关于美日经济摩擦的起因,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思考:其一,它是美日两国经济发展不均衡的一个结果;其二,缘于美日两国经济所实行的不同的资本主义模式;其三,它是两国经济相互依存关系发展中所伴生的摩擦。

毫无疑问,美日经济摩擦的基本背景是美日贸易不平衡。1965年日本首次出现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其后连年大幅增加,数额越来越大。美国对日本的贸易逆差在60年代后期是几亿美元,在70年代上升为几十亿美元,在80年代进而上升为几百亿美元。整个90年代美国对日本贸易逆差基本上在500亿美元左右,大约占到美国对外贸易整个逆差的50%左右,到2000年以后更是上升为七八百亿美元。(11)通商産業省(現在経済産業省)編『通商白書』各年版。一般来说,贸易摩擦的背景是美国对日贸易的巨额逆差,但同时可以确认,贸易摩擦的渐渐平息并不是因为贸易逆差的减少而带来的。

美日摩擦从贸易摩擦发展到经济体制摩擦,原因也可以追溯到美日资本主义模式的不同。美日资本主义模式有很大差异,比如日本国土狭小、资源贫乏,而美国国土广大、资源丰富;日本重视储蓄和生产,美国倾向于鼓励消费;日本战后重点发展民用技术,美国则重视开发军事技术;日本公司与银行间相互持股,美国公司则相对独立于金融机构;日本公司重视员工劳保,而美国企业可能更关心股东利益;日本有较清晰的产业政策,而美国政府在产业发展上参与较少;等等。

如果说前期贸易摩擦的直接原因是贸易收支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那么后期则是资本主义模式的不同成为摩擦焦点,而贯穿始终的则是美日之间的经济相互依存关系。可以认为,美日经济摩擦是美日经济相互依存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应把摩擦的产生看作是相互依存关系发展的结果。经济摩擦与各国经济国际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是对立的统一,摩擦只有在接触来往中才会发生,因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会更激烈。相互依存关系并不会消除矛盾冲突,美日之间的许多矛盾正是产生于他们的相互渗透和依赖。把美日经济摩擦放在美日经济相互依存关系的框架中来分析,就更容易理解美日间摩擦的激烈程度以及为什么通过交涉后却又可以达成相对较好的结果。(12)参见徐显芬:《日美经济的相互依存与摩擦》,《日本学刊》1999年第5期。

关于美日经济摩擦的结果,首先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前述1985年的“广场协议”是否导致日本一蹶不振进而失去随后的20年?前述已知,“广场协议”是美国主导、美日英法德五国参与签署的干预汇率的约定。从各国央行介入外汇市场的额度看,日本的30亿美元与美国的32亿美元是同等积极的,英法德三国合计才20亿美元。随即日元对美元的汇率迅速升值,但日元对美元的急速升值,并没有带来减少美国对日贸易逆差的效果。实际上,在“广场协议”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日本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大幅增加了。那么,日元升值到底给日本带来了什么?

“广场协议”签订后,日本产业界都非常担心日元升值,于是要求政府采取对策扩大内需。对此,日本政府大幅度下降信贷利率以提振和刺激内需,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宽松的货币政策,没有增加消费和进口需求,却刺激了资产泡沫,结果形成了泡沫经济。90年代初期,日本银行又实行了金融紧缩政策,随后经济泡沫破裂。本来,货币升值本身存在利弊两面:给出口制造业带来灾难,但给消费者带来利好。后来泡沫经济的形成与破灭,并不是日元升值的必然结果,而是日本政府在面对日元升值压力时所采取的金融宽松对策所导致的。所以历史的教训是,面对汇率变动(升值或贬值)的压力时,应该采取什么对策的问题。另外,90年代经济泡沫破裂后,日本经济增长迟缓。但最近有人关注到,日元大幅升值为日本企业走向世界、在海外进行大规模投资提供了良机,甚至认为日本通过海外投资再造了一个“海外日本”。曾经有人认为是日本产业的流失,现在又有人认为日本企业在海外投资生产产品并销售,然后把利润拿回日本也不失为好事。

关于美日经济摩擦的结果,还需要注意到,实际上日本在应对摩擦中提高了本国的产业结构,利用“外压”深化了国内的体制改革。目前已经能够确认,贸易战并没有阻止日本产业的崛起,反而成为日本不断提高产业结构的重要契机。每当日本回应美国对某一产品要求限制出口时,日本就选择自主限制出口,然后将该产品转向海外直接投资,并且提高国内的产业结构。日本有力地推进了国内自由化、金融自由化、流通结构、产业政策、农业政策等方面的进程,并实现了国内社会保障体制的升级。一些参与谈判的日本官僚后来在回忆录中写道,他们在谈判中与美方谈判对手成为亲密的战友,促进了相互信任关系,因为他们在推进自由化、提高消费者利益等问题上有着共同的价值观(13)榊原英資『「経済交渉」から読み解く 日米戦後史の真実』詩想社、2016年、94—95頁。。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国内一些参与美日经济摩擦磋商的人员利用美国的“外压”推动国内改革的情况。经过美日经济结构磋商,日本制定了限制超级市场规模和其他阻碍外国公司进入日本流通领域的法律。对此,一些日本政治家和消费者对美国的压力采取了欢迎的态度,因为它对日本的消费者有利。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生产商和日本消费者结成了一个跨国联盟。同时,日方也迫使美国减少自己的预算赤字,指出美国的贸易赤字和政府预算赤字有关。日美双方官员在相互打交道的时候都不把对方逼到死角,而是让对方采取各国主权管辖权限内的措施。

关于美日经济摩擦的结果,最后需要予以关注的是美日间激烈的经济摩擦,并没有造成两国间政治安保关系(美日同盟关系)的破裂(14)关于日美间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的关联性,可参见徐显芬:《日美经济问题的“政治化”》,《日本问题研究》1999年第3期。。一个原因是美日之间的摩擦是相互依存关系深化中的摩擦,双方始终坚持协调的姿态来面对。虽然也有剧烈的敲打,但不会撕破脸皮。反言之,美日同盟关系对经济摩擦的恶性发展具有抑制作用。虽然在经济官僚层面打得不可开交,但问题及至外相和首相层面,就会在寻求妥协与和谐中被处理。因为在两国首脑和外长层面的协商中,总是先确认政治安保关系的“大局”然后进入经济摩擦这种“个案”。但也应该不要过高评价这个同盟对经济摩擦的抑制作用,其实美日同盟是一个限定性的同盟,限定于使用基地与保护安全的互换。因此,经济关系领域是相对独立的,俗话说是可以“吵架”的。因而也就不难理解,今天的美日两国在保持同盟关系的同时仍然在进行激烈的经济谈判的情况了。

更值得关注的是政治安保关系与经济关系的互动问题。在美日经济摩擦过程中,两国间的沟通不断机制化和经常化,这会培养双方的互信、认同和理解。随着沟通的持续,政治效应得以彰显,反过来促使同盟认同观念的强化。美日经济摩擦发生后,美日同盟反而朝向强化的方向发展。这也意味着美日经济利益捆绑加深,增大了美日背离同盟的成本,加深了彼此对同盟关系的依赖程度。经济依赖的加深会带来脆弱性的一面,从而形成破坏相互依赖的关系要付出昂贵代价的局面,这种脆弱性会起到抑制双方关系破裂的作用。

四、美日经济摩擦的启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美日经济摩擦的历史轨迹、起因、结果以及日本的对策等方面概括出一些历史启示。

从历史轨迹来看,美日经济摩擦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是逐渐升级的。从贸易摩擦开始,最后发展到美国要求日本改变国内的经济运作体制,要与日本进行经济结构磋商,以对日本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美日经济摩擦的直接起因是美日贸易不平衡,但实际上种种协商解决的办法并没有改变这种贸易逆差不断加大的状况。后来,美国更加着力要求日本开放市场和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从起因来看,美日经济摩擦是美日经济相互依存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济摩擦发生后,相互依存关系依然继续发展,之后两国关系长期处于“协调与对立”并存的关系模式。探索在对立中协调,并习惯在协调中对立,成为两国长期交往的基本方式。如今,特朗普政权依然对日本扬言要加征汽车和农产品高关税,美日间仍然进行着激烈的经济谈判。坚持在对立中协调,是日本的基本姿态。美国著名国际政治学者亨廷顿曾经认为经济冷战正在美日之间形成(15)Samuel P.Huntington, “Why International Primacy Matters”,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17, No.4, Spring 1993, p.71.,但今天可以知道,后来事实的发展并非那样。

从结果来看,日本利用美国这个“外压”,部分缓解了国内的阻力以推进深化改革。在美国“外压”的作用下,日本社会实现了产业结构升级,深化了经济体制改革。日本在更多地关注和寻找解决本国经济内部结构性问题的办法时,所采取的一些积极应对措施有利于消费者的整体利益。

从日本国内应对摩擦的行为体来看,各种行为体分角色应对了美国的压力,政治家、官僚和学者形成一种和谐的分工:政治家显示一种协调的姿态;而实际参与谈判的官僚则坚持国家利益寸步不让,与美方交涉对手争得面红耳赤;学者的立场则更为自由多面,向美国传递日本国内更加真实多面的实情,如既有类似前川主张的“日本责任论”,又有东京大学教授小宫隆太郎主张的“非日本责任论”(16)参见小宮隆太郎『貿易黒字と赤字の経済学』東洋経済新報社、1994年;余炳雕、胡方:《日美经济摩擦的“小宫理论”及其启示》,《现代日本经济》2006年第1期。。

从日本国内整体反应情况看,社会内部各种行为体(政府、媒体、大众等)间保持了一种距离,避免调动激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卷入美日经济摩擦之中。当时确实出现了《日本可以说不》(17)盛田昭夫、石原慎太郎『「NO」と言える日本――新日米関係の方策』光文社、1989年。这样鼓吹日本应该在经济及外交领域提高自主地位的体现民族主义情绪的一时畅销书,但并没有形成民族主义情绪的对抗局面。因为贸易摩擦或者经济摩擦,终究是一种“利益可交换”的角斗,并非意识形态层面上不可调和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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