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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对支部建设的探索及其启示

2019-01-22聂苗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9年1期
关键词:现实启示中国共产党

聂苗

[摘要]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支部建设是组织建设的细胞工程,细胞充满活力是组织坚强有力的前提。作为中国共产党基础组织的支部建设始于中共四大,并伴随着革命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对支部建设的要求和规律的把握体现在中共四大到中共七大的党章之中。本文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前历次党章修改的观察,总结革命时期支部建设的规律,以利于对新时代党的支部建设。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支部建设;党章修改;现实启示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28X(2019)01-0043-05

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增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对支部的地位与作用进行规范,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具有重大意义。2018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对党章关于党支部建设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从党章修改视角对新中国成立前支部建设理论进行历史考察,不仅有助于我们厘清支部发展的脉络,其中经验对于新时代加强和改善党的支部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历史回顾:从党章修改看新中国成立前支部建设的发展历程

党的组织建设伴随着黨员人数的增加而不断发展,中共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纲领》,规定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组织。中共二大党章规定党的组织系统分为四个层次,即中央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地方支部和组。在党的整个组织系统中,组处于最基层的地位,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最初形态。“各组组织,为本党组织系统,训练党员及党员活动之基本单位,凡党员皆必须加入。”中共三大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作了修改,“凡有党员五人到十人均得成立一个小组。”小组成为党的最基层组织,但在此后的实践中,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提出了“一切工作归国民党”的方针,直接“造成了中共在实际工作中致力于国民党的工作和帮助发展国民党的组织,而忽略了自己的工作与组织”。到中共四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始规范化。

(一)中共四大:把党的支部确立为党的基本组织。到中共四大,中国革命情形有了变化,开始明确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要想获得领导权,必须解决组织建设问题,这是中共四大将“支部”作为党的基本组织的根本原因。四大党章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是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并对支部建设有了系统思考,如,大会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要求:“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把党的组织设立在最基层的社会组织之中,是由建设群众性政党的基本目标所决定的,为的是与群众联系,保证党的政治主张顺利实现。中共四大把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本组织,在党的组织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成为支部建设理论的源起。正如蔡和森所说,到中共四大时,“党的政治组织开始走向正确的道路”。

(二)五大党章和六大党章:“支部”单列一章。中共五大上,陈独秀要求“把支部变为进行工作的组织”。为凸显支部建设的重要性,五大党章第一次把支部单列一章,分别对支部的设置原则、任务等作了新规定,但在复杂的国内环境中未有效实施。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员由5.7万人锐减到了1万人左右。八七会议提出了改造党的口号,要求党的活动由公开转入秘密状态。中共六大是在莫斯科召开的,六大党章的起草人不完全是中国人,所以并没有很好地结合中国实际,比较突出的特点是要求建立坚强的工厂支部,实现党的无产阶级化,使得“无产阶级分子成为党的基础”。

(三)古田会议:将“支部建在连上”。1929年12月下旬,古田会议召开并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成为党和红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当时,由于六大党章在许多方面已经不再适用,实际上《古田会议决议》发挥着临时党章的作用。古田会议第一次将“支部建在连上”规定为建党建军的一条重要原则,具体要求是:每连建设一个支部,每班建设一个小组。这是红军中党的组织的重要原则之一。支部建在连上,是因为毛泽东深刻认识到,起义部队经不起战争考验的根本原因在于党的基层组织薄弱。当时一个团才有一个支部,但毛泽东认为连队才是部队战斗力的基础,只有把支部建在连上,才能巩固部队,为工农革命军接受党的领导提供组织保证。支部建在连上后,支部就是党在连队的化身,连队的重大问题都要事先经支部讨论和决定后才能实施。支部建在连上,也加强了党与士兵群众的紧密联系。小组设在班排,与士兵群众直接联系,就是党紧紧抓住了士兵,因而使部队具有很强的战斗力。这也是“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七大党章:将“党的支部”一章改为“党的基础组织”。经过抗战的洗礼,我们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相对成熟的政党。在基层组织建设上,七大党章对建党以来的组织建设作了系统总结,对党员权利义务、基层组织设置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党的支部”一章改为了“党的基础组织”,为第六章,共五条。其中第一条就指出,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支部。此外,在组织设置上,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按照生产单位和群众的集合点来建立党的基础组织,建立党的堡垒,这是必须遵守的党的一个组织原则,但在一个生产单位和群众集合点中,党的支部与小组,或者党的总支部、党的工厂委员会、乡镇委员会,应该着重那一个环节,才对于工作便利和有效,须按情况来决定。”党的基础组织,一般称为支部,特殊地称为党的总支或者党的工厂、乡镇委员会。这就是第一次把党的基层组织从党的支部扩展到党的总支部和基层党委。在支部的职责方面,支部要了解党员、教育党员、对党员执行纪律等,刘少奇《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总结了加强支部建设的实践经验,论述了基层组织建设理论,标志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经过长时期的实践探索后,在理论上趋于成熟。

二、以史明道:支部建设的规律性总结

(一)支部的战略定位:党的基础组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支部作为组织建设的细胞工程,是把党员组织起来的最直接形式,是党的组织基础,支部组织力是党的建设质量的基本衡量标准,1926年的《支部的组织及其行动的计划》明确“党的组织坚固与否,就看支部组织得好不好”。支部是否坚强有力有两个基本前提:

第一,全覆盖:党的“基础组织”的形式要求。关于支部如何设置,是群众性政党的首要问题,亦是支部能否作为基础组织的重要体现。四大党章规定,以区域、产业、机关为单位设置党的支部,让党的组织基础确立在社会最基层,从而保证党与群众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五大党章增加了在各街道成立支部。六大党章将支部定义为党的基本组织,规定“党的基本组织是党的支部(工厂、矿山、作坊等),所有在该地工作之党员,应一律加入支部”,还单列一款规定支部特别组织,“有党员一人或二人工作的企业中,这些党员得加入与该企业最接近的生产支部,或与邻近企业的党员,共同组织支部”。由此可见,党对于支部的设置原则以全覆盖为基本目标更加细化。具有临时党章价值的《古田会议决议》提出的“支部建在连上”则是对党的支部设置的重大突破。在全民族抗战时期,支部设置继续深化,其中晋冀豫边区提出“要特别重视在一些交通要道、战略基点建立中心支部或模范支部的工作”,这大概是功能性党支部的最早雏形。七大党章规定:“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支部。在每一个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连队、机关、学校等等之内,凡有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的支部组织。凡有党员三人不到者,则加入邻近之党的支部组织。”此规定的初衷是期望党的组织可以渗透到中国社会肌理,与《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所规定的“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目标基本一致。

第二,群众核心:党的“基础组织”的本质要求。关于支部的性质定位,即是否能实现“党在群众中的核心”,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强调,支部的地位和作用是“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并且在无党的群众中去煽动和宣传,帮助他们组织俱乐部,劳动学校,互助会”,“去宣传组织群众,促成他们阶级的自觉”。自五大党章始,对于支部的性质定位开始明确,基本是写在支部或者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前,如五大党章“支部是党与群众直接发生关系的组织”,六大党章指明“支部为使与工农联系起来的组织”,七大党章指出“支部必须使人民群众与党密切结合起来”。关于支部性质定位的问题,历次党章表述虽有不同,其本质均为党与群众直接联系的枢纽,是党在群众中的核心,其作用都是战斗堡垒。从党的组织系统看,支部是党在群众中的组织,党的政策只有通过支部才可以下达到党的群众之中。群众对于党的态度、对革命的情绪也只有通过支部才能传达到政策制定者,党的发展必须依靠支部,党要有战斗的力量必须依靠支部有组织地扩大群众,党的所有支部便是党的力量之和。

(二)支部的功能定位:要做实支部必须实行“一切工作归支部”。支部是战斗堡垒,是基层社会的核心。要做实支部必须实行“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原则。1926年中央就明确,组织工作绝不是开会,造表册,做统计之类的技术性工作,而是政治性的。“党的支部若没有这样作用,决不能接近群众领导群众。”组织工作是“党指挥群众运动的枢纽”,一个好的政策,必须要有组织才能得以实现。可见,“一切工作归支部”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纵向上:支部如何处理与上下级组织的关系。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基层社会的核心,它与上级党组织和党小组到底是怎样的关系,是“一切工作到支部”必须首先厘清的。陈云曾经指出,地方党部“在指导支部执行上级党部的一切决议和指示时,必须根据支部当前的情况,并经过支部的讨论,去定出一个这个支部如何执行决议的具体办法和步骤,而不是机械地千篇一律地应用”。对于支部如何处理与小组之间的关系,刘少奇曾指出,“在党的支部内部,将党员编入小组的办法,是应该采用的,但是不应该将许多工作分散在小组进行,而应由支部统一地集中地去进行,只有由支部集中进行不方便的,才由小组去进行。不可把党的小组事实上当成党的基础组织,而使党的支部反而不起多大的作用,使支部委员会成为‘上级领导机关,而不是党员的直接领导机关”。

第二,横向上:支部如何实现自己的功能而成为群众的核心。五大党章规定支部任务主要体现在吸收党员、宣传党的主张、领导群众展开斗争等方面。六大党章则第一次体现出支部服务党员的思想,七大党章的规定就集中在两大客体,党员与群众,即吸收、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宣传、组织、服务群众,这是在革命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支部要吸引和组织群众首先依托于党员,对于党员的教育与监督是前提。支部是党的教育和宣传的学校,教育党员是支部第一位的要求。支部开展对外活动,要看清客观的环境和对象,研究群众心理和要求,并应用各种方式去号召、聚集、组织群众。在实际工作中,要时时注意团结群众中的进步分子,不使自己孤立;在日常领导群众共同奋斗中,时时吸收进步分子到党内来,以增加党的指导能力和扩大组织。对于支部该如何实现核心作用,陈云曾经指出:“我们党领导的政权下的地方支部,应该是乡村政权机关的领导者,地方武装的领导者,民众团体的领导者。党、政、军、民、学的工作都是支部所必需管理的工作。”

(三)支部建設的价值定位:把每一名党员塑造为积极的行动者。组织的实际价值取决于组织的行动力,而不是依靠于口号或者依靠极个别的同志去发挥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设历程中曾经遇到的问题,也是当下党的组织建设的难点问题。中国共产党最大的优势就是不断地进行自我的反思和变革。五卅运动后,中央反思支部建设,认为支部建设还停留于形式之上,如在广东“区委及各支部都仅仅是一个名义,并没有组织,所有工作的指导者,不是党部而只是某几个党员”。所以,必须依托支部把每一名党员塑造成为积极的行动者,这是支部建设的价值旨归。

第一,塑造积极的行动者,支部要了解每一名党员。刘少奇在中共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出:“支部对自己的每一个党员的历史、政治面貌、觉悟程度以及优点与缺点,应该审查清楚,并作出适当的鉴定。”了解每一名党员是支部的首要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安排他最合适的工作,也是每一名党员必须编入一个支部的意义所在。

第二,塑造积极的行动者依托于严肃的支部生活。支部生活多以会议的形式展开,但是不能为了开会而开会,而应该通过开会的途径去讨论工作、分配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这一问题,1928年的《告全体同志书》中指出:“所谓支部生活,并不是仅仅开会,听政治报告,纳党费就完事,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无论一工厂,一学校,一军营,一农村,一街道,范围虽小,都是他的不同的政治环境与工作的方法,要能把党的政策正确地运用,首先要了解一切实际的情形。这是每个支部的任务,每个同志的任务。必须能充分执行这些任务,然后支部才能成为群众的核心,每个同志都成为群众的领导者。”支部生活也是监督党员的重要途径,如果缺乏支部生活或者支部生活不彻底,党员就脱离了与支部的联系,支部也就无法监督党员,而党员同志之间也缺乏了解,党的组织基础就很难稳固。

第三,塑造积极的行动者必须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作用。支部干事会或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核心,四大党章规定“每支部公推书记一人或推三人组织干事会,隶属地方执行委员会”。五大党章因为党的组织体系的变化,取消了地方执行委员会,而改为区委员会或者县、市委员会。六大党章要求根据党员人数的多寡,支部选举三人或五人组织干事会,以进行日常党务。从革命实践的经验来看,支部领导机关的健全与否对于党的任务的完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所以支部领导机关的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一定更高,“要保证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或支部干事)必须是政治坚定,忠实执行党的政策,有工作能力并为大家所信仰的党员”。

三、结语

党的建设是系统工程,从横向看,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从纵向看,包括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建设。纵横交错之中,其落脚点都在于党的基础组织——支部建设。我们必须站在“党的基础组织”的战略高度来认知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努力探索适合新時代的支部建设规律。

(一)支部设置以“全覆盖”为目标,突出适应性。政党与社会的关系如何,直接关系着政党目标的实现,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以“支部建在连上”为代表的基层支部设置原则为党铺就了一张遍布社会的基层组织网络,为全方位组织中国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这是党领导革命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这样的组织网络被复制到了执政环境之中。在计划体制时期,党的组织触角在一元化领导体制之下有效触及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由此整个社会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党的动员能力很强,这为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特别是城市的革故鼎新、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深入影响,整个中国社会正处于重新组织化的状态,在这样的格局之中,原有的支部设置方式已经无法覆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地方党组织都在努力探索新的支部设置方式以适应极速变革的社会,功能性党支部、掌上党支部等孕育而生,“党支部的设置模式创新旨在通过对党组织进行要素重组、结构优化、功能转型,进而更好地协调各种组织,整合和配置社会政治资源,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本”。

(二)支部生活以“群众核心”为目标,突出政治性。政治属性是政党第一位的属性,讲政治是支部建设的题中之义。利用支部启发群众的“阶级自觉”是党领导革命成功的关键路径。从党的建设全局来看,政治建设是根与魂,铸根铸魂必须依托于党的基础组织党支部。在一段时期内,党的支部建设突出服务功能,而忽视了政治要求。从逻辑关系来讲,政治性与服务性并不矛盾,服务是基层党组织实现“群众核心”目标的方式,通过服务去接近群众、团结群众、凝聚群众,其目标是要充分地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党支部的政治性最主要的是体现在严肃的支部政治生活之中,这是革命时期对于支部生活政治性的要求,在新时代依旧适用。只有通过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才能够解决党内存在的实际问题,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责任编辑:周奕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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