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及商业综合体的低频噪声控制经验浅谈
2019-01-21孙晓明
中国环保产业 2019年10期
关键词:设备
孙晓明
(上海世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215124)
1 引言
2018年,原国家旅游局中国五星级酒店库共收录了约960家五星级酒店,实际数量超过1060家,2019年这一数字又将被刷新,预计总数量在1200家以上。与此同时,一种新的商业形态—商业综合体也呈爆炸式增长。
从噪声污染防治的角度看,高档酒店和商业综合体配套的大量设备(冷水机组、水泵、冷却塔、热泵、变压器、电梯等)普遍存在噪声超标问题。特别是此类设备放置于避难层或顶层,其产生的250Hz及以下的低频噪声很难消除,难以达到用户的满意,对酒店和办公楼的品质及运营也会产生很大影响。
2 建议制定低频噪声控制设计标准
根据我国多年的实践总结和用户的实际体验反馈,目前最适用于我国酒店、CBD和商业综合体的噪声控制标准是《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18),该标准笔者理解认为:室内休养空间建议噪声不超过30dB(A),最大不超过35dB(A);室内学习工作空间建议噪声不超过30dB(A),最大不超过40dB(A)〔以上为夜间标准,昼间标准可增加10dB(A)〕。同时针对低频噪声对倍频带中心32.5Hz、63Hz、125Hz、250Hz、500Hz对应的声压级有具体限值,可以很好地提高主观感受满意度。
3 建议低频噪声治理目标
酒店客房室内应控制在30dB(A)以下,最低不超过35dB(A),同时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应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18)表3要求的对应限值。
办公区域室内应控制在35dB(A)以下,最低不应超过40dB(A),同时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应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18)表3要求的对应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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