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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艺徒制及其演变

2019-01-19高威

天津教育 2019年28期
关键词:官营手工业作坊

高威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天津 300131)

所谓艺徒,一般指以一定技术为职业的工人,即我们如今所谓的学徒工。在中国历史上,早期职业技能的教育与传袭,一般都采用学徒制,即:言传身教,师父一边从事相关职业技能的劳动,一边对徒弟进行操作技艺的培训。这种知识、技术、文化传承的方式,被认为是中国古代职业教育历史上保持时间最长的一种职业教育形式。

一、上古时期:艺徒制的雏形

在上古时期,也就是有文字记载以前,人类除了通过狩猎以获取生产资料之外,已经开始尝试向稳定的农业生产进行转变,这个过程被大量的考古材料所证实。尽管在古人的词汇中并没有所谓的“职业教育”等专业概念和称谓,但这种口口相传的技能教育模式发挥了巨大作用,使实质性的狩猎和农业技艺及生活经验的传授深深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在古籍中,有许多关于上古时期农作技艺传授的记载。据《周易·系辞》(下)记载:“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断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白虎通义》卷(上)载:“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提及神农教育人们掌握制作劳动工具以及种植的技术,这种教育便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有学者认为,因为家畜的饲养,而某几种植物的种植也随之开始。不过到了后来,因为人类与牲畜所需要的食物渐渐增加,农业生产的要求随之逐渐扩大。由此,伴随着神农氏对农业种植技术的教育,人们逐步由狩猎转向稳定的农耕文明。《白虎通义》卷(上)又载:“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有了燧人氏对火的使用方法的教导,人们开始弃生食而进熟食,体质和寿命得到大幅度提高。由此,原始人类的生活状态趋于稳定。

随着生产与生活的逐步稳定,农业文明日渐发达,原始人类基本上完成了从狩猎生活向定居的过渡,开始对生产工具、生产资料进行开发和改进。于是,手工业活动在人们的生活中越发重要起来。像建筑、器皿制作、养蚕、纺织、皮革加工等手工劳动日渐增多,其工艺水平得到迅速提高。如,仰韶文化考古出土的彩陶、龙山文化考古出土的黑陶、红山文化考古出土的玉器等,都可称为当时手工业制作的精品。经过实际操作经验的积累,技艺高明的工匠不断出现。如,在制陶工艺中,一般包括原料选择、坯体制作、陶器烧成、施加彩绘等诸多流程。这种精细化的工序和工艺,对负责制造的工匠提出了要求:要有充足的经验和技艺、要经过严格的工艺技术训练。或许,这些关于生活经验和手工业技能的传授和训练,就是我国最早的职业教育雏形。

二、夏商周时期:艺徒制的萌芽与发展

到了夏商周时期,人类的生存和生活状态已经较为稳定,农耕技术趋向成熟,农作物产量提高,商业和手工业活动亦开始发展。此时,大量奴隶被分派到不同的手工业作坊中劳作,作坊内部分工趋于细化,综合性手工业劳动模式开始形成。如,出土于河南安阳武官村的青铜器“司母戊大方鼎”,是迄今为止出土的最大、最重的青铜器,为商代后期王室祭祀所用,形制雄伟,重达830 多公斤。它的鼎身和鼎足采用整体浇铸而成,鼎耳则在鼎身铸好后再装范浇铸。铸造这样高大的铜器,对于铜、锡、铅等金属的配比要求严格,工艺复杂,对于铸造者人数、技艺和配合的要求亦是极高。

这个时期,职业技能传承最重要的一个特色就是以家族传承为主要方式,某种职业技能在家族中进行传授和培训。因而出现了以“职业为氏”的现象。如,陶、巫、甄、卜等姓氏的来源均和他们先人的职业、技艺有着密切的联系。

这种以职业为氏、行业为居的生活方式极大地促进了手工业者们职业技能的传承,后来又衍生出“父子家传”的家族世代相袭。齐桓公和管仲甚至命令:“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中国所谓的“四民”之别很可能就始于此。因为家族对职业技能的垄断,形成了工艺知识与血缘结合在一起、只在家族范围内流传的现象,其他人很难窥知技艺的全貌。因此,此时的艺徒制还只是处于萌芽状态。

因为对所谓的“士、农、工、商”阶层的划分,以及为了保证官府对技术的绝对垄断和技艺的传承,夏商周确立了“工商食官”制度,即:在官营工业中培养艺徒。为保证统治者的各种需要,西周时期专门设立“工师”,便是指官营手工业作坊从不同地方网罗来的、拥有不同技能的工匠。他们不仅要对百工进行管理以组织生产,而且要负责传授技艺、培养技术人才,如,周代设立“司空”以掌水利、营建之事。此时,官府设立的官营手工业作坊成为了培养技术工人的重要基地,艺徒制也获得了官方支持,无论是学习内容还是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都越来越规范和明确。由此,艺徒制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三、秦汉时期:艺徒制的盛行

到了秦汉时期,除了民间的“师带徒”和“父传子”的职业教育形式之外,官营的艺徒制也逐渐成熟并确立了主导地位。官府手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对技艺高超的手工业劳动者限制极为严格。手工业者中分为“工匠”和“工师”,这些人长期被固定在某一官府作坊中不得离开。工师,即技工教师,负责教授新工学习技术和手艺。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大量竹简,其中有秦律十八种,包括“均工”三条。“均工”是关于训练、调度官营手工业劳动力的单行法律,其一为:“新工初工事,一岁半红(功),其后岁赋红(功)与故等。工师善教之,故工一岁而成,新工二岁而成。能先期成学者谒上,上且有以赏之。盈期不成学者,籍书而上内史。”也就是说,工匠每年都有定额,新工第一年的定额是老工匠的一半,第二年就一样了。如果工师善于教授,教学效果好,那么有基础的人一年就可以出师,对于没有经验的新手则需要两年。两年之内,能够提前出师的禀告上级予以奖赏;到期未能学成的要上报主管官吏。由此可见,秦律中对新工、故工,也就是熟练工的训练期限和奖惩有了具体的规定。

秦汉时期,官营手工业作坊中还极为注重手工业技术与档案的管理,像产品的品种、样式、劳动定额、劳动力调配及工人培训等,均制定了标准或依据。如,“为器同物者,其大小、短长、广袤亦等”,要求同一规格产品的大小、长短、宽厚都必须相同,不得参差不齐。其目地就是为了将产品的规格统一下来。

四、唐宋时期:艺徒制的兴盛

到了唐代,官营手工作坊继续发展。从地方到中央,大量政府机构中都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官营手工业予以管理。如,唐代设立少府监以“掌百工技巧之政”,掌管天子和后妃的器物、服饰、祭祀用品、朝会仪仗、百官仪物,等等;除此之外,少府监还负有训练艺徒的任务,不仅要为艺徒训练承担总责,而且要制定出培训制度,一边进行生产,一边训练工人。

唐代对工匠的培训时间也有规定,其期限主要视工种的难易程度而定。如,“细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辂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槊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牟帧之工,九月”。一些简单工种则“有三月者,有五十日者,有四十日者”。为确保工匠认真地将技术传授给新工匠,还会制定一些惩罚性的措施:“教作者传家技,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皆物勒工名”。也就是说,要求负责培训的工匠必须将技艺无保留地传授给被培训者。为检验培训成果,还制定考核制度,每个季度由令丞负责检验培训成果。年终考核更为严格,新工匠生产的产品同时注明培训者的名字,以便于实行责任连带。这样,就保证了官府手工业作坊生产的质量。

为了统一手工业生产的标准和样式,官府还制定了“立样”与“程准”,这在隋唐两代极为流行。也就是说,工师授徒首先要做好模板,以此作为各种工匠生产的参考标准,亦作为考核工匠和官府验收调物以及学徒学习制作的标准。唐代时又在将作监之下设甄官,职责为“使砖瓦之作,瓶缶之器,大小高下,各有程准。”唐代还首次实行了国家统一颁布专业教材的办法。这些手段和教育形式,使官府培养出了大批的能工巧匠。

宋代的官营手工业系统更加庞大,囊括的行业更多,如,采矿、冶金、铸币、造船、盐业、纺织、武器制造等。在手工业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官府为更多、更好地培养手工业从业者,又采取了法式艺徒培训法。《宋史·职官》(五)中提到:“凡利器以法式授工徒。”所谓“法式”,类似于今天的工匠手册,也就是在总结生产经验的基础上编制的技术操作规范,还包括一些基本的技术知识。其内容主要有制度、图样、名例、料例等,它使得手工业生产开始走向标准化和定型化,也成为最早的职业教育课程。

宋代对生产的标准化和定型化的重视还体现在由官方主持编撰了《营造法式》《弓式》《熙宁法式》等多种著名的法式上。其中最著名的是北宋哲宗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由皇帝下诏颁行的《营造法式》。该书由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的《木经》基础上编写而成,是由北宋官方颁布的关于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用书,亦称《元祐法式》。该书对中国古代的建筑技术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成为训练建筑工徒的重要教材。

除了官营的手工业作坊外,民间手工业作坊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宋人吴自牧的《梦梁录》中说到:“市肆谓之‘团行’者,盖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为团行,虽医卜工役,亦有差使,则与当行同也。”即:在宋代官方的手工业作坊中,无论其生产物件大小,都会设置“团行”这一同业组织。历史学家漆侠指出,各团会选出“行老”。在“团行”之上设有“库”,有“行首”,“行首”负责对“库”进行管理;“团行”和“库”则对民间手工业作坊进行管理,凡是作坊雇佣工匠和学徒,必须取得“行老”和“行首”的同意。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使民间手工业作坊得到良好发展,“团行”亦成为徒弟与师傅之间的纽带,不仅打破了“子承父业”的限制,而且使手工艺传习的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

五、明清时期:艺徒制的衰落

明代中后期,商业经济处于空前活跃时期。随着商品流通的加速,各行各业的手工业者们都开始有意识地进行技艺的交流和总结,如,《算法统宗》《盘珠算法》《天工开物》《木棉图说》《镜史》《园冶》等,各种总结各个生产程序的专著开始涌现。与此同时,艺徒制实施平台,即官营手工业作坊开始走向下坡,艺徒制随之走向没落。

当进入中国最后一个朝代——清朝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出现了各种行业会馆、工匠会馆,相应的官府手工业走向衰落。各行业会馆会对徒弟的招收数额和年限予以严格规定,基本上是一个师傅带一个徒弟,学习年限多是三年。为了保证技艺传授质量,对于学徒出师,行业会馆也作了严格规定。同时,行业会馆还规定同行各店不得雇佣未满期限的学徒,即使学徒期满,也要有一年时间帮助师傅干活,同时要上交高额的上行费。在规范本行的行业制度、学徒制度的同时,行业会馆对于技术工匠会馆则进行垄断,对外来人员投行、传授技术以及工作地点划分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以防止竞争。

到了清末,随着外来科技和教育方法的传入、学校教育制度的创立,大量专业的技能培训学校开始出现,民间的艺徒传授活动越来越少,中国职业教育中传统的艺徒制逐渐消失。

六、总结

自人类脱离蒙昧之始,为了开发环境、增强生存能力,人们在日常的生产资料获取劳动中,开始无意识地传播各种生存职业技能,这成为艺徒制的雏形。到了秦汉直至唐宋时期,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都日渐繁荣,官营艺徒制逐渐确立它的主导地位,发展日益成熟。尤其是宋朝出现的法式艺徒制教育,更成为我国古代职业教育史上的闪光之处。与宋代以前的艺徒制教育相比较,此时对学徒的职业技能培养开始确立明确的要求和目标。到了明清时期,官营艺徒制走向衰落,此时民间经济繁荣,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以民间的艺徒传授活动为主。清朝末年,随着学校教育制度的创立,官营艺徒制和民间艺徒制都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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