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层纪律审查中运用“六大纪律”的实践规范

2019-01-15

山西青年 2019年4期
关键词:组织纪律纪律处分党章

任 杰

(山西省潞安集团通信公司,山西 长治 046205)

自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以来,对既有《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与新增,并形成“六大纪律”。在实践过程中,要求严格遵守“六大纪律”要求,贯彻并落实实践经验。由此可见,深入研究并分析基层纪律审查中运用“六大纪律”的实践规范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政治纪律实践规范应用

(一)条款“妄议中央党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内容

在定义“大政方针”方面,根据法律实践情况,伴随近年来的反腐力度加大,加之国家监察机制的深化改革,有关党组织与国家的决策部署以及要求等都属于“大政方针”范围。如果针对以上部署情况做出反面性地议论且公开,就容易出现违纪行为。

(二)条款“对抗组织审查”内容

在既有《条例》内容中,将对抗组织审查列入到从重处分内容中,但在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将此内容当做独立性违反政治法律的行为,并成为禁止性规定要求[1]。特别是转移证据、伪造证据、串供、销毁证据等,亦或是对同案人员包庇,提供不真实的情报等,都属于违反政治纪律与规矩的一种行为,坚决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二、工作纪律实践规范应用

在党章第31条中规定了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内容,同时将不按照规定落实处分决定以及不按照规定给予处分等纪律处分的条款内容新增其中。另外,在党章第2条内容中,对共产党员不允许谋求私利与特权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公共财政资金审批、司法活动以及市场经济活动等相关性行为的处分条款内容加入其中。除此之外,在党章第3条规定中要求党员要对党与国家秘密进行保守,同时也将私自留存党组织资料以及对党组织秘密窃取、扩散等行为处分条款内容加入其中。

由此可见,在基层纪律审查的过程中,对主体责任给予高度重视的同时,也需要在工作几率中纳入行政、党务与司法等检查与视察工作报告的重点,将从严治党的核心思想彰显出来。

三、廉洁纪律实践规范应用

(一)条款“收受其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礼金”内容

在理解该条款内容的过程中,需要将礼尚往来作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通常情况下,不违纪的界定就是党员干部和对象的交往要对等,同时所送物品与经济社会、现代生活水平相契合。但要注意的是,党员干部是不允许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而且办宴席时间、具体地点与人员范围等也要符合党章要求,不允许对公车公物随意使用。即便管理服务对象不请自来,也不允许收受礼金,以免发生违纪行为。

(二)条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内容

如果公职人员个人亦或是借其他人名义对营利性活动进行违规操作以获取经济效益,需要及时收缴。若亲属获取经济利益,那么在纪律审查期间,需要对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动员,将本金与合理费用支出进行扣除。与此同时,要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在鼓励的基础上,保证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自愿上交。

(三)条款“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内容

如果党员干部是故意谋利,但对于亲属收受财物并不知情,即便对方利益属于正当利益,也可以将其认定成此种行为。在党纪立规的过程中,主要的目的就是纪律严于法律,党员干部不仅要将个人权力的管理效果彰显出来,并且也要对亲人与家属提出同样要求。

(四)条款“权权交易”内容

在原则上认为,权权交易就是双方都具备为对方谋取利益的职权,并且在职务方面相互影响,同时是双方都进行了权权交易行为。如果其中的一方实施但另一方尚未实施,在认定以及处理方面要慎重。如果双方都没有实施,则不应被当做违纪行为。

(五)条款“持有并使用各种卡”内容

党员干如果自费办理大众化的娱乐健身卡是合法的,但如果属于私人会所持有卡,是坚决不允许收受、使用或者是持有。

四、生活纪律实践规范应用

在生活纪律时间规范方面,结合党章第3条规定,对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需始终遵循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基本原则,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与此同时,将追求低级趣味行为与公共场所不当行为等处分条款也纳入其中。另外,针对实践当中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将其当做不同的危机类别,需要进行纪律审查案件定性处理,将法纪的完美衔接充分彰显出来。

五、组织纪律实践规范应用

(一)条款“维护党章”内容

在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将违反党章与组织原则等方面的行为确定为违纪行为,对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严格规定。若与民主集中制度偏离,且对上级党组织决定随意更改或者是不执行,以上行为都将视作禁止性规定[2]。

(二)条款“干部录用、考核、晋升的违纪惩处”内容

针对录用、考核并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如果出现了以权谋私或者是收取贿赂等相关性行为属于腐败行为,会对国家与地区政治发展带来严重的破坏作用。所以,在基层纪律审查实践过程中,对于以上违纪行为,需要遵循违反组织纪律的要求进行定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同样有收受财物的问题,也必须要将其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范围,并且在认定方面要从重加重,当做受贿犯罪的线索,向司法机关移送,并对法律责任进行追究。

(三)条款“个人事项报告问题”内容

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合理地丰富组织纪律当中的个人实现报告内容,并且对县处级以上的干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应当在报告中详细地指出本人的婚姻状况,通行证、护照、子女通婚、配偶子女与配偶从业情况等相关内容。与此同时,对违反报告个人有关实现规定要求的行为,要根据情节严重情况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并以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加以惩处和处理。

(四)条款“未设置政治、组织纪律兜底”内容

在具体立规立法的过程中,由于政治纪律以及组织纪律具有较强的敏锐性特征,所以并未对兜底条款进行设置。在实践过程中,对以上两类法律进行运用的过程中,需要严谨且审慎,并根据成本的规定要求进行选择和使用,坚决不允许随意定义违纪人员与违纪行为。

六、群众纪律实践规范应用

在制定群众纪律的过程中,要将问题作为主要导线,禁止性规定对群众利益造成侵害的腐败问题,尽量对群众无法进入国家机关以及办事难等诸多问题加以解决[3]。在党章第3条内容中,详细地规定了党员对群众正当利益进行维护的义务,并且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相关法律处分条款纳入其中。结合党章中的第34条内容发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求具备正确的政绩观。并且将盲目铺摊子等行为纳入到纪律处分条款内容中。除此之外,如果对于人民群众的态度恶劣或者是粗暴,也将产生不良影响,同样要纳入到处分的范围内,进而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规定,在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组织纪律与群众纪律六方面进行基层纪律审查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纪律规定要求,在实践工作过程中,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通过实践行为积极推动基层几率审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在上文中,通过对“六大纪律”应用于基层纪律审查中的实践规范研究与分析,希望能够为后期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

猜你喜欢

组织纪律纪律处分党章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
树立党章意识 加强党性修养
高校大学生纪律处分决定司法审查之考辩
高校学生不服学校纪律处分的救济
党章的历次重大修改
乌合之众
大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的合法性规制
党章关于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
浅谈如何使组织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提高党员党性修养 增强组织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