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地产企业租售并举路径探索
2019-01-15彭继稳
中州大学学报 2018年6期
彭继稳
(郑州大学 旅游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我国住房市场不平衡状态仍然存在,租售失衡,“重售轻租”现象普遍。租售市场的长期失衡,导致城市的基本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持续的住房供不应求状态引起房价不断上涨,难以保障租房群体的基本权益,严重阻碍了住房市场的健康和完善发展。郑州市作为河南省唯一的人口净流入城市,大量的住房需求随之增加,住房租赁需求比例也不断扩大,但市场上租赁住房比例低,供给主体发育不充分等现象的存在,导致住房市场发展不协调,影响“住有所居”政策的落实。
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基本定位下[1], 2017年8月国土资源部确定郑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方案。郑州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发布《培育和完善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工作重点,开始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在理论研究上,彭慧(2013)结合租赁型住房,分析了实行租售并举的意义,认为租售并举能够有效解决租赁住房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融资难、入住率低等[2];毕力格图(2015)认为,扩大我国保障制度的作用,需要在在租售并举的住房模式中处理好政府与受保障对象之间的关系[3];黄燕芬(2017)提出“购租同权”能够有效促进“租售并举”,带动建立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效机制[4]。这些对于住房租赁市场进行购租并举的研究主要是站在政府的角度,很少从企业的自身发展方面来分析租售并举的运营模式,因此本文结合郑州市房地产企业在住房租赁市场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探索租售并举的转型模式,以期促进企业创新经营方式,充分响应国家政策,从而促进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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