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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全面市场化,准备好了吗?

2019-01-13文

中国公路 2019年9期
关键词:公路事业单位主体

文

公路养护全面走向市场化是必然。

目前,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养护,已经初步走向了市场化,为公路全面走向市场化,积累了经验。距离2020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部完成的时间节点,还有1年时间。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快推进,积极为公路养护全面市场化做好必要准备。

首先,希望《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尽快出台,并针对公路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完成后的“公路管理机构”管养职责分离的实际情况,需完善各主体名称的表述修订。如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部分,主体要表述为“公路行政管理机构”;承担公路公益服务职责的部分,主体要表述为“公路公益服务机构”;承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职责的部分,主体要表述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分别表述为“政府债务性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收费公路经营企业”。

其次,希望交通运输部尽快出台《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在市场准入方面,重点结合公路的技术等级情况,确定不同的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同时,结合公路养护专业化发展方向,制定不同的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如公路桥涵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公路隧道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公路绿化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公路机电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公路小修保养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公路大中修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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