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经济分析
2019-01-13魏艳玲
魅力中国 2019年15期
魏艳玲
(哈尔滨市呼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黑龙江 哈尔滨 150500)
一、内容及政策演变
(一)内容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从而促使城乡用地布局更为合理的目标。
(二)政策演变
为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2005年10月1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对地方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及管理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08年6月,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进一步明确了增减挂钩的内涵,即通过建立建新拆旧项目区达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了天津、江苏等5省市开展了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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