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献疑六则
2019-01-06于宏伟吴丹丹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9年23期
于宏伟 吴丹丹
摘 要:《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主要记述了中国907年至1368年之间的历史。现结合《元史》《新元史》《续通志》等多种史料对《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进行考证,勘正其中六处疑误。六处均为生卒年份等细节之处错讹,通过认真考证校订,核其是非,以此保证资料的准确性。
关键词:《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疑误;校勘
傅海波、崔瑞德教授主编的《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中译本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该书是研究中国10~14世纪历史的重要著作。该书反映了海外中国史研究的方向与水平,具有较高的文学水平与学术水平。翻阅该书发现其中个别地方存在疑误,现结合其他史料予以考证指出。
1 海云和尚出生年份疑误
第五章《忽必烈汗的统治》:忽必烈最早的谋士们是一群折中主义者。海云和尚(1205—1257)向他介绍佛教的戒律和习俗,并且安排忽必烈和刘秉忠(1216—1274)见面,后来证明刘秉忠是忽必烈的最重要的大臣之一[1]。此处关于海云和尚的生卒年份(1205—1257)记载有误,应当改为1202—1257年。
《海云和尚墓志》载:佑圣安国大禅师海云和尚,法讳印简,于丁巳年闰四月初四日辰时圆寂于西京大花严寺,享年五十有六。奉王旨建塔于大庆寿寺之西[2]。墓志铭载海云和尚于丁巳年去世,丁巳年是为宪宗七年,即1257年,其享年五十有六,古人为虚岁纪年,则推定海云和尚出生于1202年。又见《海云和尚道行碑》载:崇庆改元壬申,受金朝卫绍王恩赐,纳具足戒,时年始十一[2]。海云和尚于崇庆元年接受金卫绍王完颜永济恩赐,并接受具足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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