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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质量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01-06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吉林农业 2019年1期
关键词:吉林省农药农产品

2018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大力推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业质量年”行动的统一部署,制定印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质量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质发〔2018〕3号),积极组织实施吉林省“农业质量年”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一)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2018年农业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组织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项目单位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35项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审定,时报送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二)稳定吉林省粮食产能。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农强农政策,巩固“黄金玉米带”“黄金水稻带”优势,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加快绿色增产增效技术推广,积极推进7300万亩粮食生产。

(三)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稳定粮食综合产能。据农情调度,2018年吉林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698万亩,与去年持平。粮食播种面积7665万亩,比去年增加41万亩。2018年我省农业气象条件较为复杂,相继发生中西部春旱、东部伏旱,同时风雹灾害发生频率和影响范围超过常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力争抗灾多丰收。

一是积极引导农民开展抗旱保苗工作。针对春旱,全省积极采取增打抗旱井、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积极开展抗旱保苗工作。据调度,全省采取抗旱播种和苗期浇灌面积达到2799万亩,毁种216万亩,补种159万亩。

二是对部分县(市、区)玉米晚出苗地块集中开展促熟作业。对榆树、农安、德惠、九台、舒兰、梨树、扶余和公主岭8个县(市)开展玉米促熟工作,指导其他县(市)千方百计对发育偏晚地块采取促熟措施。全省共开展玉米促熟面积近600万亩。加之6月份以来,气象条件总体满足作物生长需要,玉米生育进程迟缓问题得到了有效弥补。

三是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为积极应对春旱和风雹等灾害,先后印发《吉林省当前抗旱工作生产指导意见》和《吉林省春耕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等指导意见,成立了9个春耕农业生产指导组,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抗旱春播工作。制定技术措施,切实加强对受灾地区技术指导服务,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等。

四是加强病虫害防控。共计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11期,根据病虫害监测情况,印发《关于做好吉林省二代粘虫监测和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并深入基层组织指导各地做好病虫害防控工作,总体看今年农作物病虫害偏轻,加之预测预报和防治及时,发生面积和影响程度都小于去年。通过秋季对粮食产量预测分析,综合省内相关专家和基层农业部门意见,预计今年粮食总产能够达到700亿斤以上。

五是深化种植结构调整。年初以来,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应对玉米价格上涨、水稻临储价格下调,大豆、高粱等部分农产品价格预期不明等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市场分析判断,科学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由以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重点调减东部冷凉区、西部易旱区和城市郊区等非优势产区籽粒玉米面积。据初步统计,2015年以来,全省累计调减籽粒玉米560万亩,其中改种水稻累计98万亩,改种大豆累计232万亩,改种饲料作物累计100万亩,改种杂粮杂豆累计44万亩,改种油料作物累计22万亩,改种蔬菜累计28万亩,改种其他作物累计36万亩,完成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任务目标,超额完成了国家给吉林省的调整种植结构扩大大豆种植面积任务。

六是推广绿色提质增效技术。聚焦绿色、高质、高效三大目标,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新增测土面积1260万亩,完善全省手机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务系统。扩大绿色、生物防控和统防统治面积,水稻生物和物理防控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试点100万亩,开展农田统一灭鼠1142万亩;制定并下发全省春耕生产技术指导意见。成立9个春耕生产督导服务组,在备耕、春耕生产不同阶段,深入基层开展督导和技术指导。发布主推品种和技术,优选适合不同区域种植的45个玉米品种、20个水稻品种、23个大豆品种和31项实用技术,向农民推介,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步伐。

七是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监督指导各试点县继续抓好轮作制度试点工作,确保高标准完成今年的试点工作任务。8月初对15个试点县(市)开展了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专项督查。采取试点县自查、市州督查,省级抽查方式,重点督查试点任务落实情况、“四至信息”完善情况、协议签订情况、经费落实情况、档案建立情况、工作制度建立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八是2018年初以来,《吉林日报》、新华网、吉视网等主流媒体分别以《吉林省农委发布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2018年种什么?吉林省农委为农民提供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为题予以报道。此外,吉林省农科院、吉林农大、省蔬菜花卉研究院、省农业站、省土肥站等涉农科研院校和农技推广机构充分利用冬春科技大培训等活动予以大力宣传和推介。

(四)强化“三园两场”标准化生产

一是按照园艺特产业适区适种的特性规划布局。依托区位资源优势,稳定露地蔬菜播种面积,扩大设施园艺面积。在设施园艺发展上以市场为导向,改设施蔬菜补贴为大棚补贴,以丰富城乡居民农产品为目标;在设施蔬菜发展上以冬春季生产为重点补短板;在区域布局上打造“9区5线1中心”;在供给端既注重产品供给,也注重制度供给,积极探索金融制度创新。在食用菌产业发展上,提出了提升品质、打造高端、节约环保、生态循环的发展理念。在区域布局上实施“东木西草”战略,因地制宜推进适宜区产业带建设,稳步建设长白山北坡以黑木耳为主导的食用菌产业带,加快建设长白山西南坡以香菇为主导的食用菌产业带,做大做强中西部地区针对城市鲜菌及草腐菌生产的产业带。

二是鼓励园艺特产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将绿色发展方式纳入了省农委园艺特产业绩效考核内容。

三是制定了《吉林北京农业合作新品种引进工作方案》,引进北京科研院所和种子企业选育的黄瓜、辣椒、番茄等设施蔬菜新品种33个,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9个设施蔬菜园区,组织示范点培训,明确要求,组织人员按生产管理技术要求对引进的新品种进行试种,建立了微信群,上传栽培管理信息,及时与专家沟通有关情况,实现网上技术指导服务。

四是举办设施园艺建设和生产管理技术培训班,推广日光温室建造新材料、新技术,推广设施园艺栽培管理新技术。

五是对全省设施园艺发展典型进行调度和整理,从棚室建设模式、带动农民增收、创新经营方式、新技术应用和金融创新服务5个方面分类编印了《吉林省棚膜经济典型汇编》,供广大工作者和棚室建设者学习借鉴。

六是参与省政府全省农业农村新技术新模式推广交流座谈会,组织人员拍摄了《新模式设施园艺发展篇》科教专题片。与宣传部联合推广报道了榆树市、公主岭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拍摄《大棚鼓起农民腰包》《黑土地上腾升的新朝阳》宣传片,在吉林省电视台播放,宣传政策,宣传棚室生产质量效益,不断把设施园艺发展推向新水平。

七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基地建设。2018年,省农委共投入100万元,在10个县组织开展“省级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项目实施工作。并推动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五区一园”“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等实施标准化生产。

八是制定了《长春市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规划纲要(2017-2021年)》和《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方案》和《2018年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项目实施工作。并推动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五区一园”“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等实施标准化生产。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根据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的通知(吉农质发〔2018〕1号)。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区域监测、速测筛查、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排查风险,消除隐患。

一是开展例行监测。全年计划开展4次例行监测,已于1月、4月和7月分别下达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主要对全省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和食用菌进行抽样检测,共监测蔬菜8类35个品种860个样品,合格率为98.6%;监测水果9种536个样品,合格率为97.8%;监测食用菌9种279个样品,合格率为98.9%。

二是开展专项监测。全年计划开展8次专项监测,已分别下达计划,目前,完成了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肥料8次专项监测,其中,蔬菜分别开展了春季棚膜蔬菜、夏季露地产蔬菜专项监测,涉及8类34个品种33种参数,分别抽检270个、990个样品,合格率分别为97.8%、99.9%;露地产水果专项监测涉及6种33个参数,抽检420个样品,合格率分别为99.3%;食用菌涉及8个品种20个参数,抽检270个样品,合格率均为100%;人参重点监测3种农药4种重金属,抽检样品200个;肥料涉及8个品种5种重金属,抽检144个样品,合格率为99%。

三是开展监督抽查。针对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延边州和公主岭市蔬菜生产基地例行监测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于7月份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共抽查27个蔬菜样品,检测27个参数,经复核性检测,全部合格。

四是组织开展速测筛查。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农残速测筛查,目前,共筛查5万多个样品,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查询平台上显示的梨树等6个县(市)情况看,合格率达到99.96%。

五是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4次国家例行监测,协助完成稻米、玉米2项专项监测工作。目前,已完成区域性专项监测、粮食专项监测、风险评估等专项监测和农药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六是组织开展“三品一标”产品监督抽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在已完成对80个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已出具检验报告。

七是及时发布上报监测信息。吉林省4次例行监测信息均在吉林农网和《吉林农业》杂志上发布,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的数据上报到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国家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涉及市场部分的监测信息均告知省食药局和省卫计委,共计6次函告。

八是加强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对问题突出地区开展跟踪调查、监督抽查,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针对各类监测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单》,截至目前共下发27份,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追溯与整改,及时排查风险,消除了隐患。

九是积极开展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推广工作。在长春市和白城市组织开展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培训,对95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人员和20名监管机构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技术指导。截至11月底,全省共有331家企业在平台登录注册。

十是加快推进质检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按照省发改委委托下放的项目峻工验收权限,为督促各地加快市、县检验检测投资项目建设验收进度,组织开展全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举办了一期项目峻工验收培训班。积极推动各地农业部门加快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二合一”认证。截至11月底,会同省质监局完成了对长春市双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中心、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吉林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舒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靖宇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抚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敦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永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复查后整改中)、德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等12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了“二合一”认证首次评审工作。其中省农科院转基因实验室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与省质监局的沟通协调下,成为全国首家省级转基因省级挂牌实验室。协调农业农村部监管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吉林省农科院检测中心开展部级农产加工品质检机构“二加一”资质认证。省农委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委〔2017〕42号),从7月份开始进行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农产品中重金属和土壤中重金属的检测技术能力验证,24家质检机构参加,全部通过验证。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围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针对农药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农药残留专项整治。以全省大中城市蔬菜生产基地和全省蔬菜、水果主产县为重点,聚焦豇豆、芹菜、韭菜及小叶菜等高风险产品,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重点管控克百威、氧化乐果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是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实施“问题链”管理,建立暗查暗访制度,查找问题隐患,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加强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293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19台次,设立举报电话85部,检查种子化肥市场共1198个次,检查生产和经营企业25577个次,检查门店9138个次,入户38141户次,查获数量10838公斤、366台件,货值金额4872.34万元;整顿市场4519个次,纠正不规范种子标签35批次,清理虚假宣传单(画)3725张,打击侵权套牌和假劣玉米种子专项行动共查处案件60起,涉案金额24万元,没收种子2626公斤,收缴罚没款14.95万元,约谈企业36家,召回问题种子700公斤,全省行政处罚案件366件。

二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特别是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2018年全年委托抽查600个农药样品,此项工作由省农药检定所和5个市(州)农药管理机构共同采取例行抽查、专项抽查和重点抽查方式完成。重点检查农药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农药有效成分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农药标签是否与经农业部核准的标签内容一致、是否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目前,全部完成所有农药样品的抽样监测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制度,依法推行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指导农资生产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实行农药生产经营追溯管理,防止滥用、乱用和误用。

四是加强科学用药培训,尤其是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病虫害防治组织技术骨干的培训,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施药,依法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

五是组织各地及时更新完善监管主体档案名录,探索建立农产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档案,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对区域内的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红、黑”榜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约束机制,依法及时公布各类农产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并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促进生产主体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目前,全省各市(州)、县(市、区)都已完成监管对象档案名录建立。上述工作为研究探索信用评价标准,建立诚信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生产经营奠定了重要基础。

六是在《吉林农业》杂志和“吉林农业”微信公众号分别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专栏,在吉林农网进行不定期实时宣传,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公众舆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引领放心消费。发布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启动实施”“发布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2018年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信息”和“2018年第二次及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信息”“2018年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信息”“促进检测能力、人员素质”双提升”“省农委部署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等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在《吉林农业》杂志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进行宣传。共整理推荐刊发9期宣传资料,每期8000字左右,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法规、科普宣传、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一是开展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命名,第二批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按照2017年北京“双安双创”现场会精神,开展了吉林省首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命名、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中期核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农质发〔2014〕15号)的总体要求,启动吉林省辉南、大安、前郭、东丰、伊通、龙井6个县(市、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第一批试点县考核和第二批试点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吉农质发〔2017〕5号)要求,2018年,由市(州)组成联合考核组对第一批九台区、德惠市、永吉县、舒兰市、伊通县、辉南县、抚松县、白城洮北区、洮南市、前郭县和梅河口市11个县(市、区)和第二批农安县、梨树县、通化县3个县进行核查、遴选,经过核查,第一批11个县和第二批3个县(市)分别达到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要求。2018年4月,省农委会同省水利厅和省畜牧局联合下发了《省农委、省水利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命名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通知》(吉农质发〔2018〕4号)对第一批1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进行了命名。农安县、梨树县、通化县3个县被省农委、省水利厅和省畜牧局确定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创建期为两年,目前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上述创建工作对于加强整县域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示范推广、典型引领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是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开展中期核查。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及吉林省创建工作实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畜牧局联合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中期核查的通知》(吉农质发〔2018〕5号),并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8年6月26~28日和2018年7月3~5日分别对龙井市、前郭县、大安市、辉南县、东丰县、伊通县6个县(市)开展了中期创建核查。核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此次工作核查促进了各创建县(市)创建工作,为年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核查验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交叉互查。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交叉互查的通知》(农质管函〔2018〕80号)的要求,吉林省组成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交叉互查检查组,由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王军带队,于2018年7月26~27日对福建省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情况进行了交叉互查;8月4~8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阿迪力·巴斯提处长带队,对吉林省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交叉互查。

四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基地建设。2018年,省农委共投入100万元,在10个县组织开展“省级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项目实施工作。并推动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五区一园”“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等实施标准化生产。制定了《长春市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规划纲要(2017-2021年)》和《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方案》和《2018年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五是组织对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进行核查验收。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核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32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畜牧业管理局下发了《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核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吉农质发〔2018〕12号),并组成核查验收组,于11月19~28日对我省6个第二批创建县进行了核查验收,根据考核情况,结合群众满意度调查和监测情况,6个创建县全部达到创建要求,已形成核查验收报告报送部监管司。(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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