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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纵深开展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2019-01-05高天伦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导刊 2019年33期
关键词:保健食品食用全市

□ 高天伦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9月以来,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四部门联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成立了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李玉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冯彦彬、市公安局副局长葛兆华为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沧州海关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网信办等10部门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联合行动工作组,并抽调各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了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案件查办组、保健食品整治组、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组7个项目组,紧紧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强协调,联合精准打击强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进了沧州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使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案件查办方面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食品药品安全案件638件(其中“山寨”食品51件、保健食品15件、食用农产品40件、食品无证经营109件以及其他432件),罚没金额439.37万元,吊销许可证1家次,责令停产停业19户次,吊销许可证1家,捣毁食品经营黑窝点6个,移送司法机关2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490件;联合公安机关查获仿冒白酒3 000余瓶。青县政府食安办、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侦办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犯人1人,查扣“瘦肉精羊”63只;献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侦办非法经营食盐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扣假冒食盐120余吨。

保健食品方面

①在规范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方面。按照监管分工,市、县分别召集各药店经营保健食品负责人、各商超经营保健食品负责人以及专营保健食品店负责人进行了保健食品专业知识培训,并规范了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及保健食品消费提示警示语。②在整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方面。重点加强了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加大了对广播、电视、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等单位是否认真落实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法律责任的监督检查频次,尤其是对重点保健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③在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方面。集中对在沧州有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河北分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重点强化了企业责任落实,督促其开展全面自查,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直销规范经营专项检查。④在保健食品“五进”宣传方面。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保健食品“五进”宣传活动,市、县两级同步组织实施“五进”宣传活动。同时,督促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标注警示标语和消费提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门店、LED屏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播放宣传语,利用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增加宣传的受众面。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 769家,受理群众投诉2起,查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15起,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问题3起,责令改正15家。全市共查处保健食品案件15起,罚没9 560元。

校园食品方面

①以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试点标准化管理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清洁厨房”专项整治工作为基准点,促进全市学校食品安全提档升级。②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全市教育系统就校园食品安全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包括校长(园长)、副校长、食品管理员在内的40个岗位职责进行了划分,并严格落实校长(园长)、家长陪餐制,严格食堂管理制度落实。③突出工作风险点,严控食品安全关键点,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不少于40 h/年集中培训,部署开展了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 83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2 863家,排查出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744条,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129人,培训从业人员4 482人次,发放培训材料11 234份,立案15起,罚没款6.155 07万元。全市1 324家学校食堂中,233家量化等级达到A级(占比18%),1 307家达到明厨亮灶标准(占比98%)。

农产品方面

联合行动期间,全市农业主管部门共完成抽检12 117批次,其中市县两级抽检农产品12 022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5批次样品检出“瘦肉精”,6批次蔬菜检出氧乐果);承担农业农村部抽样任务64批次;承担省级风险监测抽样任务31批次。组织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等“六大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 259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 208家,查处“瘦肉精”案件1起,无害化处理肉羊63只,查处问题6起,风险监测发现“瘦肉精”阳性5批次,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后续查办中。组织开展农业指导培训144场,培训人员2 082人次,处理举报投诉19起。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结合本市食用农产品监管实际,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蔬菜批发市场的开办者进行约谈,再次强调市场开办者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监管要求,督促市场内快检室真正投入使用,并签订《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责任承诺书》;加强了对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促进市场开办者落实建立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日常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者不注重开展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的问题予以责令改正,联合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4 67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0 273家次,实现市场检查全覆盖;以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为手段,严格落实不低于2份/千人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量,各地综合运用食品快检室和配发的食品快检车针对食品中的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项目进行了8 000余批次快速检测,所有抽检不合格(问题)产品全部依法依规处置到位,抽检监测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药品质量安全方面

①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制发了全市年度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和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布置;制发了《关于加强对执业药师挂证和违规销售处方药监管的通知》。②警示教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召开了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警示教育会议,再次明确监管要求和企业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促进了企业规范经营。③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重点对饮片分装、染色、增重、掺杂使假、挂靠走票以及温湿度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对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整治行动进行安排布置;开展执业药师挂证和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和违规销售处方药加强了监督检查;开展了医疗机构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了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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