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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问题及建议

2018-12-27汤连帮杨晓阳齐敏

水运管理 2018年9期

汤连帮 杨晓阳 齐敏

【摘 要】 为完善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通过对江苏省内河港口、水上服务区、船闸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流程的调查分析,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有:船舶污染物配套设施不足、转运处置困难;船舶生活污水存在上岸需求;船舶垃圾上岸量较少;船舶含油污水存在接收转运处置风险;企业资金压力大,建设积极性不高;监管机制不健全;船民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有待加强。结合当前船舶污染物的实际接收情况,提出建议:转变“船―岸”为“船―船―岸”的接收模式;加快监管联单和联合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实时监控技术研究;加强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渠道。

【关键词】 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模式

近年来,我国水运行业发展趋势迅猛,内河船舶种类和数量相比以前都有了明显的增加。船舶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化学品洗舱水等污染物,这类船舶污染物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会对水体水质产生影响。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国家和省级层面陆续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两减六治三提升”專项行动方案》《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确保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江苏省作为全国内河水运大省,加快建立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机制,构建船舶污染物社会接收处置体系,是解决全省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污染水体水质的根本之道。

1 江苏省内河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2015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共有泊位个,货物通过能力为万t,集装箱通过能力为万TEU;全省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为万t,集装箱吞吐量为16万TEU。2014年,全省船舶流量为115.6万艘次,其中进港量为63.5万艘次,出港量为52.1万艘次。按船籍分:江苏省籍船进出港量69.9万艘次,安徽省籍船进出港量29万艘次,山东省船籍进出港量7.4万艘次,浙江省籍船进出港量为5.7万艘次,其他省份船进出港量3.7万艘次。江苏省籍船进出港艘次约占2014年全国船舶进出港总艘次的比例为60.5%。2015年,江苏省船闸共有44座,过闸船舶流量为351万艘次,过闸货物量为17.98亿t。

2 江苏省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 处置现状

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主要是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和船舶含油污水等3种。结合江苏省内河港航发展现状,选取苏州内河港、徐州港、宿迁港、淮安港、淮安船闸、宿迁水上服务区等具有代表性的内河港口进行现场典型调查。

2.1 船舶污染物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2.1.1 港口、船闸、水上服务区船舶污染物基础 设施现状

江苏省只有少量内河码头、船闸、水上服务区配备了船舶垃圾(如移动垃圾箱、移动式垃圾桶、浆砌砖块垃圾池)接收设施,均无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部分内河港口码头具备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但该类设施绝大多数处于废弃状态。

2.1.2 已有含油污水回收站和船舶垃圾收集站现状

江苏省在京杭运河沿线建设58座船舶含油污水回收站和28座船舶垃圾收集站。58座船舶含油污水回收站均处于停运状态,原因在于:一方面,由于船舶含油污水具有经济价值,船舶在靠港、待泊、待闸期间,其含油污水被社会个体户接收转运;另一方面,由于回收站距离港区、码头、船闸、服务区较远,不利于船舶靠岸交送含油污水。在28座船舶垃圾收集站中除淮安市5座和邳州市1座正在运营外,其余垃圾收集站处于废弃状态,废弃原因包括运营责任主体不明确、经营成本高、资金缺乏保障、船舶垃圾不上岸等。

2.1.3 船舶生活污水处置装置安装情况

目前,江苏省已完成对艘400总吨以上江苏籍船舶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改造,约占江苏籍船舶总量的5%,还有大量400总吨以下船舶未安装生活污水处置设备,船舶生活污水防治压力较大。

2.2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模式现状

目前,江苏省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主要是生活污水、垃圾、含油污水,其中:生活污水除少部分依靠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置外,绝大多数直排入水;垃圾除少量由码头、船闸、水上服务区、第三方船舶服务企业接收外,受现阶段船民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行业水污染防治监管难度大等现实因素影响,船舶垃圾存在随意丢弃现象;船舶含油污水因具有经济价值,均未向水体排放,全部由社会个体户接收转运,但该类社会个体户未备案和无资质许可,因而船舶含油污水存在流向不明和接收转运风险。

2.3 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 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不足,转运处置困难

江苏省部分内河港口码头、船闸、水上服务区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但因船舶污染物相关设施建设标准尚未明确,存在大部分内河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不足。同时,内河港口码头由于规模小、分布散,距离城市远,难以与城市社会保障系统有效衔接,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困难。

2.3.2 船舶生活污水存在上岸需求

江苏省对于400总吨以下江苏籍船舶未明确生活污水装置改造时间,该类船舶占江苏籍船舶总数比例较大。此外,全省有大量外省市靠港船舶,其中400总吨以下船舶占有一定比例,这些船舶可能尚未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者生活污水存储装置,因而存在船舶生活污水上岸需求。

2.3.3 船舶垃圾上岸量较少

虽然部分码头、船闸、水上服务区码头前沿布置船舶垃圾接收设施,但船舶垃圾上岸量较少,存在船舶垃圾直排入水现象。

2.3.4 船舶含油污水存在接收转运处置风险

船舶含油污水由社会个体户通过以物换物方式接收转运,但社会个体户并未经过行业管理部门资质认定,船舶含油污水流向难以掌握,存在一定程度接收处置风险。

2.3.5 企业资金压力大,建设积极性不高

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具有公益性质,码头企业、船闸、水上服务区在投资船舶污染物基础设施时面临基础投入大、运营成本高、后续处置配套难等问题。因缺少资金保障,江苏省内河港口面临资金压力大、建设积极性不高等困难。

2.3.6 监管机制不健全

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尚不健全,监管手段和抓手不足,监督管理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亟需建立健全船舶污染长效管理机制。

2.3.7 船民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有待加强

现有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配备不健全,行政执法部门监管难度较大,加之部分船民环保意识淡薄,因此,目前内河水域船舶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还普遍存在,部分生活垃圾被随意丢弃。

3 建 议

3.1 转变“船―岸”为“船―船―岸”的接收模式

“船―岸”接收模式指港口码头、船闸、水上服务区提供接收设施,船舶污染物由船主送交上岸。“船―船―岸”接收模式是立足于以政府出资建造多功能接收船,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运营,免费流动接收辖区3种船舶污染物的一种方式。目前,港口码头、船闸、水上服务区建有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虽然方便船舶污染物交送,但存在基础设施投入大、运营成本高、后续处置配套难及污染物不上岸等问题。通过“船―船―岸”接收模式,辖区船舶污染物将主要依靠多功能接收船负责接收,通过设置相应的上岸点,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将3种船舶污染物送至相应的企业进行处置,从而避免增加企业营运成本。这种方式不仅有利于提升政府形象,也是解决船舶污染物偷排、改善水质的根本之路。建议江苏省船舶污染物接收模式以“船―船―岸”接收模式为主,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资金保障。同时,在港口码头、修造船厂、船闸、水上服务区辅以“船―岸”接收模式,作为“船―船―岸”接收模式的补充。

3.2 加快监管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信息化建设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2017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船舶污染物监管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目前,浙江省台州市已经建立船舶污染物“五环联单”制度,但“五环联单”依旧停留在纸质层面。由于纸质联单管理制度的执行涉及通航船舶、港口码头企业、第三方服务企业、多功能船舶、船闸及水上服务区等多个主体和行业管理部门,联合监管工作需要对3种船舶污染物不同环节的接收、转运、处置量进行校对、互验及统计,联单运行工作量大、涉及责任主体多、管理环节多、运行周期长。因此,建议江苏省应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各环节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机制的执行效率,从而提高江苏省船舶污染防治管理水平。

3.3 加強实时监控技术研究

江苏省内河水域面积广、航道里程长,仅依靠现有的人力资源和设备是难以做到实时监控的。随着现代监控技术的发展,加快发挥科技引领作用,运用智能化科技监控管理手段,为提升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综合治理水平提供经验借鉴。建议江苏省加快视频监控、浮标跟踪监控、无人飞机监控、船舶污染物警报系统等技术研究,以实现船舶污染物各环节工作可视、可监督、可追溯的目标,丰富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的成果展现形式,杜绝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流于表面。

3.4 加强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渠道

按照“谁产生,谁消除;谁污染,谁治理;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船舶及港口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治理资金投入。统筹财政资金,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运行机制,对船舶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节能减排设备应用等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对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的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综合运用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港口企业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积极推进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与政府合作等形式参与船舶污染物治理,拓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改变政府单一供给格局。

3.5 应急能力提升

应加快制订辖区内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等船舶停靠区域船舶污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指挥体制,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同时,加快建立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应急经费和保障条件,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装备和器材。做好应急预案宣传和演练,熟悉应急预案情况,增强相关人员的防治意识和应急能力。

3.6 推广宣传示范

积极开展码头企业座谈、主题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港口船舶污染物防治的科学知识,并由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开展较好的船舶运输企业、港口码头企业介绍经验,推广管理完善、工艺先进的先进经验。落实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倡导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引导企业、船民共同改善全省通航水域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