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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胥吏之政

2018-12-27赵映林

唯实 2018年12期
关键词:人性官员制度

赵映林

胥吏是中国古代社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衙门中的具体办事人员。《辞海》将这些做具体事的衙门中人定义为“官府中办理文书的小吏”。《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旧时没有品级的小公务人员”。

胥吏之称与构成

在中国古代,胥与吏是有区别的,吏主要从事案牍文字工作,如令史、典史、知印、司吏、功曹、宣使、奏差、书吏、仓吏。《水浒》中的宋江上梁山前是押司,是书吏中的一种,负责办理案牍文书。那么在案牍文字等工作以外还有从事杂役的,这批人称之为差役、衙役,如捕快、牢头、看守、皂隶、门子、听差、仵作,他们“任奔走服役”。如《水浒》中的朱仝、雷横、戴宗之流。这批人不需要什么文化,略识些字甚至不识字就能充任,称之为“胥徒”。胥既要听命于官,也要听命于吏,在政府中跑腿听差。因此,胥吏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从事案牍类的吏员,一是从事杂役的胥徒;前者有文化的要求,后者无文化方面的特别要求,甚至文盲也可充任。胥吏遍布从中央各部门到地方府州县衙门,乃至不入流的仓场、闸坝与递运铺所。至于将胥吏称为“刀笔吏”则更早。

秦朝商鞅变法时还没有纸张,是在竹简上用笔写或用刀去刻写修改,因为经常捉刀弄笔于竹木简,故称之“刀笔吏”,不完全等同于后世理解的讼师。

胥吏是衙门中的最底层,自从出现了国家,有了管理,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的主要是胥吏,而不是官。清人梁章钜说:“胥吏者,官民交接之枢纽。”国家形象是通过胥吏的办事行为反映到平民百姓心目中的。因为在老百姓眼中,在政府衙门中做事的不论是吏员还是衙役,都是公家人,是官,是官家人。因此,胥吏形象就是国家、政府的形象。

胥吏的地位与收入

秦汉时期,官与吏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很多官员都是从基层吏员一路打拼上来的,最具典型的就是西汉王朝。更不用说汉朝的开创者刘邦乃是秦朝根本不入流的小小“亭长”,既不是官,而且连吏都不是,属于胥徒,不过管着两个地位更低的胥徒:亭父、求盗。至于追随刘邦的这批人,未战死而成为开国元勋的大多或吏或胥出身,如萧何是沛县主吏,司马迁说“(萧)何于秦时为刀笔之吏”,曹参是狱掾,夏侯婴是厩驺(管一县之车马)等等,无一不是来自社会最底层,故有“布衣将相”之说。然而,在政府做事,是官也好,吏也好,都是有一定文化的人。没文化当然不可能做官,无文化也承担不了大量的案牍文字工作。只不过比较起来,对吏的文化程度相对要求低一些。秦朝“以吏为师”说明官与吏是合一的,同时也都是有文化的人。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九品中正制的盛行,官场已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到东晋时完全固化。做官尚且分上品下品,士人就愈加不屑为吏。这种情况下,吏员的地位低下,胥徒就更不用说了。20世纪60年代,中学有一篇课文《王冕传》,没收入课文中的有个内容:中央有位官员推荐王冕去州衙为吏,王冕骂他道:“我有田种,有书读,我能一天到晚抱着案卷站在庭上让你们把我当奴使唤?”在官员与士族眼中,胥吏就是奴仆,全社会都瞧不起胥吏。一些胥吏出身的官员,往往很自卑。《旧唐书·张玄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唐太宗在一次接见群臣时当众问张玄素:“在隋朝,卿任何职?”张回答:“县尉。”又问:“之前呢?”答:“流外。”所谓“流外”就是未入流的吏员。张玄素回答时,神情沮丧,离开时,面如死灰,几乎连脚步都移动不了。张玄素是贞观名臣,只因在隋朝做过刑部令史,生怕为同僚所轻,一生都为之自卑。

在中国古代各王朝中,元代“以吏治国”,其余各朝基本都不准吏员入仕,仅有极少数人因才能、品德出众得以脱颖而出。这就堵绝了吏员们上升的空间,特别是明清时期。至于胥徒则更无可能了。

唐玄宗时,牛仙客任凉州都督,李林甫推荐他任宰相,唐玄宗也有此意,当时的另一宰相张九龄说:牛仙客乃胥吏出身,原本只是一个事典,怎能做相?坚决反对。

明代科举考试有出身歧视,规定胥吏不得参加。吏员的主要来源是年轻而有一定文化的良家农民。据《大明会典》与《明实录》的记载,充吏的主要条件是:“凡佥充吏役,例于农民身家无过、年三十以下、能书者选用。但曾经各衙门主写文案、攒造文册,及充隶兵与市民并不许滥充。”之所以禁止曾在官府中工作过的人和市民充任吏员,目的是防止这些人利用熟悉衙门之便舞文弄墨。明代吏员还准许生员学无成就者为吏,也准许国子监生充吏。还有就是官员有罪罚为吏,但犯贪污罪的官员不许为吏。

历朝历代对胥吏有的给予很低的俸禄,有的干脆不给,唯有宋朝的胥吏俸禄相对高些。可惜这种优厚待遇并没有“尽禄天下吏人”。而是将天下胥吏分为两类:一类是领取俸禄的,称“重禄公人”;一类仍是没有俸禄的,称“无禄公人”。唯有中央部门胥吏享受到了“重禄公人”待遇。“无禄公人”要生存要养家糊口,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索贿,不给钱不办事。不给胥吏俸禄这不是公开让胥吏们去贪污吗?可制度就是这么设计的。

胥吏无俸禄,到明清有所改变,但仍是低俸。明代洪武时期户部制定的“吏员月俸等差”,其规定:“一品、二品衙门提控、都吏月俸二石五斗,掾史、令史二石二斗,知印承差典吏一石二斗;三品、四品衙门令史、书吏、司吏二石,承差典吏一石;五品衙门司吏一石一斗,典吏八斗;六品至杂职司吏一石;光禄寺等典吏六斗。”其后稍有变化,但总起来看,明代胥吏的俸禄比官员更低,很难养家糊口。清代吏员的年俸在中央各部,最高者也就31.5两白银,到了州县,吏员的正俸很低,养廉银也很低,而且养廉银仅支给吏员头目“典吏”和“吏目”,而一般吏员是没有的,他们与胥徒(衙役)一样领的是工食银,一年仅12两,最低的如安徽祁门的书办工食银一年仅6两,月均5钱,根本维持不了生计。

制度设计的缺憾

《清稗类钞》记晚清名臣郭嵩焘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权力表现出来的现象作过一次概括,他说:“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其实,何尝只是清朝与胥吏共天下。

从权力运行来说,官员决定任何一件事或处理任何一件事,都不可能事必躬亲,而需要胥吏去办。第一,科举入仕的官员们不习法律,不习吏事。官与吏的知识结构完全不同。对胥吏之害认识到位的朱元璋就曾想用儒生取代吏员,结果呢?他发现“所用儒者”都不称职。原因何在?原来“儒生专习书史,未谙吏事”,“多为猾吏所侮”。能力不足以办理公务,不得不仰赖胥吏。这种现象到了清代更严重。《大清律例》有六类436条,附例更多达1400多条,那些以诗书辞赋八股入仕的官员们何尝能掌握这些?岂能不听从胥吏摆布?第二,官员有任期、回避要求,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而对胥吏没有这类规定。新任官员到了某地,人生地不熟,不依靠原衙门中的胥吏又能靠谁?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就给了胥吏很大的操作空间。《红楼梦》中的贾雨村到应天府上任审办的第一桩案子,就是薛蟠杀人案,正要实事求是地判,不料小沙弥的门子的一番耳语,立即就让他改变主意,不惜枉法判决。至于事情怎么办?办得好坏,既取决于胥吏的能力,也取决于胥吏的职业道德,更取决于胥吏生存的现实。

胥吏的生存状况如何呢?或无俸禄,或有微薄的收入,有的勉强维持生计,有的根本无法养家糊口。跟饿着肚子的人谈职业操守,无意于缘木求鱼。为了生存,胥吏们只有贪赃枉法,这是制度设计逼的。苦脏累活都是胥吏在干,可利益没他们的份,甚至温饱都难以求得。为了生存不得不去贪赃枉法,听起来,似乎有点滑稽。然而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低俸制度导致胥吏贪赃枉法,所以顾炎武说这是“养百万虎狼于民间”。

不仅如此,要命的是全社会都贱视胥吏。胥吏既无物质利益,又无社会地位,为全社会所轻蔑。于是,“吏胥既贱,为之者皆甘心自弃于恶行,己若狗彘,噬人若虎狼”。既然全社会鄙视胥吏,他们干脆自暴自弃,行恶到底。既然胥吏社会地位如此之低,为何还会有人干?一是这部分人或少地或无地;一是按国家规定胥吏可以免除徭役,我国古代,对民众来说徭役是一项很重的负担;一是游手好闲之徒不愿受稼穑之苦。

朱元璋对基层胥吏欺压平民百姓,恨之入骨。他对大臣们说:“尝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朱元璋对基层官吏的胡作非为深有体会。明初律令之一的四部《大诰》中所记案例不少贪赃枉法者其实都是胥吏。朱元璋虽然官吏统称,但朱元璋在民间能够接触到的可以肯定地说是胥吏而非官员。因此,朱元璋讲的“多不恤民,贪财好色,饮酒废事”的“州县官吏”其实更多的是指胥吏。为整治胥吏的为非作歹,明代法律条例往往都是“官吏”并称的,并非仅对官员,如《大明律》:多向农民收粮,“粮官、吏典”处绞;《大诰三编》:“典吏殴推官”杖一百徒三年;“各房吏典不许那移管事,违者处斩”;“有用非法狱具者,即以非法狱具处置,皂隶、禁子辄听从行使者,一体处死”;等等。这都是针对胥吏的。仅有严刑峻法是不够的,或能收一时之效,也无法根除,而统治者压根就没想过如何从体制、俸禄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其一。

其二,由于吏员上升渠道狭窄,空间极小,尤其是在明清几无可能,基本是升迁无望。胥徒没有上升空间,这就决定了他们在本乡本土要打拼一辈子,一生都得在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上过完人生几十年,因此,胥吏很少有什么经国济世的抱负,甚至于根本不会有这种抱负。至少我们还没发现有这方面的记载。而社会上对胥吏歧视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一些有识之士看到了这一问题,如明初中书省官员建议应准许胥吏们参加科举考试,朱元璋却说“惟吏胥心术已坏,不许应试”。这种规定肯定不合理,带有明显的歧视,不过它也说明胥吏们的品行不为统治者所认可。而事实上胥吏们的职业道德也的确令人不敢恭维。唐代刘晏分析说:“士陷赃贿,则沦弃于时,名重于利,故障士多清。吏虽廉洁,终无显荣,利重于名,故吏多贪污。”这种现象的出现,与顶层制度设计也是有因果关系的。

人总是有追求的,而人的追求既离不开他所生存的社会环境,也离不开人与生俱来的人性。社会学家讲,人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文中讲:“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摆脱的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与人性的程度的差异。”所以,弗罗伊德说:隐藏在人行为背后的最大动机是对利益的追求。对此孔子、孟子也不否认,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孟子引告子的话说:“食、色,性也。”

把孔子与告子的话译成大白话说,就是看见美女就喜欢,看见金钱就想占有,这就是人性。人的本性既然是逐利,私欲会无限膨胀,要解决人性的贪婪,办法就是用制度遏制:看见美女喜欢,但你不能;看见金钱想占有,但你不敢。制度的作用就是两条:一是约束人,一是引领人。惩恶扬善、奖勤罚懒就是一种制度设计。中国传统社会始终未能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因此,我们在史籍中见到的记载,都是胥吏如何上下其手,贪赃枉法。各种史料记录下来的,在指责胥吏的贪腐外,就是痛骂其是“奸吏”“狗吏”“衙蠹”“蠹吏”。但这种咒骂除了解一时之气,却于事无补。这说明极权的封建专制社会的制度设计是违背人性的。任何法律、任何政策、任何制度的设定,只要违背人性,既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取得成功。

黑格尔说:当你说出人性本善的时候,你就说出了一个伟大的思想。当你说出人性本恶的时候,你说出了更加伟大得多的思想。这是人性的真实。“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制衡制度,并不会破坏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只重视道德教化,结果却可能道德滑坡现象严重,人与人之间互相欺骗,互相不信任。打个浅显的比方,出行坐飞机,都要接受安检,为何?制度设计就是设定每一位旅客都可能是潜在的危险者,唯如此,才可能保证飞机的安全飞行。倘若不是这种制度设计,而是强调道德教化,认为人性善,每位旅客都会自觉遵守机场规定,只怕天天都有飞机掉下来。没有人会认为这是危言耸听吧?

低薪与升迁无望的顶层制度设计,是造成中国古代社会各级衙门胥吏操纵行政事务、“吏治”败坏的最重要原因,这就大大损害了政府形象。而造成顶层制度设计缺憾的缘由,则是指导制度设计的人性理论的缺失。制度是管人的,不研究人性,没有符合人性理论的顶层制度设计,古今中外还未有成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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