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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院校教师教学评价的内容、主体与方式探讨

2018-12-21季鲁玉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8年10期

季鲁玉

摘 要:艺术类院校教师教学评价要遵循艺术学科自身的发展规律,体现艺术学科特点。在评价内容上,应强化创新创作能力的培养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评价主体上,需要构建由专家、同行、学生和教师本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价主体;在评价方式上,需要积极吸纳现代教育评价理念,采用质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的综合评价方式,并可引入教学档案袋方式以体现评价的过程性和发展性特点。

关键词:艺术专业;教学评价内容;教学评价主体;教学评价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艺术教育发展迅速,为国家输送了大量艺术专业人才和享誉中外的优秀艺术家,其学科地位也在不断攀升。在学科特色方面,艺术学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基本功要求较高,重视学生实践和创新创作能力;学生的专业学习通常贯穿了小学、中学和大学全周期,成才周期长,对学生的艺术天赋要求高,在一定程度上,使艺术教育保持了精英化教育特色,这种精英化教育模式意味着艺术教育专业的课堂规模较小,更适合小班教学甚至是“一对一”的师傅带徒弟式的艺术传承教育方式。在这一过程中,专业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文化艺术需求日益增加,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得到了大发展,这就需要我们紧密结合艺术学科特色,制定与之适用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

艺术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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