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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公安信访案件中外比较

2018-12-21贺佳李倩李文江李雪

赢未来 2018年14期

贺佳 李倩 李文江 李雪

摘要:涉法涉訴公安信访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政治制度,长久以来对缓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社会矛盾不断激发,涉法涉诉公安信访工作的开展也应寻求新的突破与创新。文章对国外公民利益诉求机制进行探索和分析比较,希望对完善我国公安信访中的涉法涉诉案件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公安机关、国外制度、警营文化

一、 涉法涉诉公安信访概述

涉法涉诉信访这一词实际上是与涉法有关的信访和与涉诉有关的信访的统称,涉法涉诉信访并不是法律上的专有名词。简单从字面意思理解涉法涉诉信访,即执法过程中和诉讼过程中产生的信访。2005年8月18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综上涉法涉诉公安信访案件可定义为利害关系人对于已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处理这两类案件过程中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利益的作为行为和不作为行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者控告,寻求司法救济之外的救济方式,其目的是维护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的活动。

二、涉法涉诉公安信访国外相关制度

“信访”是我国独有的词汇,国外没有,也不存在“信访制度”,但是国外有与我国信访制度内容相类似的,关于政治参与、民意传达、司法外权利救济职能的制度,发挥着同中国的信访制度相类似的重要作用,此项研究工作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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