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您愿拿房子换养老金吗?
2018-12-19徐炯权
女性天地 2018年11期
徐炯权

“以房养老”让晚年更幸福
“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具有独立产权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固定的养老金,待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再处置房子,房子抵押并不影响老人继续居住。
70岁的谭大妈住在广州市越秀区一套位于5楼的32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她30多岁离婚后一直单身,没有子女。随着年龄增长,长年独居的她越来越担忧养老问题。亲戚多在香港和佛山,她年轻时攒下一点积蓄防著以后生病,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让她的生活非常拮据。每月水电燃气花费加起来差不多500元,剩下1500元,应付一日三餐,她连衣服都不舍得买。
谭大妈迫切希望手头宽裕一点。她曾打算将房子卖了再租房住,但发现行不通。房子正对着高架桥,车流噪音大,很多看房的人因此压价;且搬家大事,她一个人根本料理不了;房东也不愿意租房给她,怕她有个三长两短。
2014年“以房养老”在广州试点。谭大妈从报上看到消息后,找到承办这一养老项目的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她,把房产抵押后还可以继续住,也可以把房子租出去,每月还能收到养老金,直到“百年”归老,无论领的养老金是不是超过了房子价值,生前不用偿还保险公司一分钱。
谭大妈担心上当受骗,一直犹豫着要不要跟保险公司签“以房养老”合同。之后,一场大病让她卧床不起。外地的亲戚虽都表示了慰问,但无法照顾她,最后还是邻居一家照顾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