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的40年40事
2018-12-19
遵义 2018年24期

1978年4月—11月,遵义地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全部完成。
1978年6月13日,根据国务院、省革委会关于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代拟稿)的规定,遵义地革委研究,拟在学大庆的先进单位遵义丝织厂、遵义机电厂实行计时工资加奖励制度的试点工作。
1978年12月19日,遵义地革委执行省革委会《关于政权派出机构和企事业等单位不再设立革命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自1979年1月1日起,遵义地委革命委员会改称为“贵州省遵义地区行政公署”。
1979年1月下旬—2月上旬,遵义地区地、县(市)委领导参加省委工作以后,分别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如何顺利实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1979年10月,遵义行署通知:县和县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这是一项新的工作,首先在湄潭县搞试点。
1980年6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湄潭、遵义成立农工商联合企业。
1980年11月,遵义全区多数生产队实行包干到户,部分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简称双包)。
1981年3月15日,中国银行总行决定建立遵义支行,从1981年7月1日起正式对外营业,开展外币汇兑及外币储蓄业务。
1981年5月21日—26日,遵义行署召开各县(市)长紧急会,确定当前要抓好丝织品、中级酒、卷烟、机制纸的生产,投入技术改造资金110万元。
1982年3月19日,遵义行署发文,推行殡葬改革,遵义市和赤水县推行火葬,各县改革土葬,尊重少数异数丧葬习惯,不强求一致。
1982年6月28日,遵义行署向省府转报遵义市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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