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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法对利益冲突的平衡

2018-12-17丁海强

卷宗 2018年29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平衡利益冲突

丁海强

摘 要:在如今这个社会中,信息流通的速度特别快。这时,知识产权成为了人们越来越重视的问题。知识产权是个人以及集体的宝贵财产,知识产权也会出现一些利益上的冲突。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很广泛,所以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冲突也是各有不同的。知识产权有很多不同的主体,这些主体之间势必会存在不同的利益冲突。因此,为了降低可能带来的利益损失,需要用知识产权法来平衡利益冲突。知识产权法具有法律效力,能以法律的严格性、公平性来正确的对待利益冲突。所以这时,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就应该以公平公正为基础,从各个方面均衡的考虑问题,以求达到公平。本文主要讨论了知识产权法对利益冲突的平衡,并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仅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利益冲突;平衡

知识产权法涉及的利益主体有很多,简单的来说主要有两方面的主体会产生利益冲突。第一方面是知识产权相关方会出现利益冲突,第二方面是管理方内部会出现利益冲突。这两方面主体产生的利益冲突是最常见的,这时需要利用知识产权法来调节利益冲突,以此来平衡利益。知识产权法可以有效的调控市场环境,以求来平衡利益,保持平衡。知识产权是特殊的财产,虽然无形但是比有形财产更加宝贵。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平衡利益冲突上,所以这时知识产权对平衡利益冲突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了。

1 对知识产权相关方利益进行衡量

1.1 知识产权相关方

知识产权相关方简单的来说主要存在三个主体。一个主体是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这个主体主要是科研人员。这部分科研人员经过了大量的研究调查等努力,成功的创造了一项知识产权。他们主要看中的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创造可以得到的具体的科研经费有多少,自己通过这项知识产权对自己地位的提升有多大帮助,以及自己的科研成果如何等。创造主体的需求一般简单明了,不会涉及过多的利益牵扯。第二个利益主体为管理方,管理方顾名思义就是对知识产权有管理权力的一方。管理方对知识产权考虑的方面比较宏观,他们主要是对宏观的竞争实力进行分析,并且分析知识产权产生的管理績效如何。管理者主要考虑的是知识产权对于自身的利益如何,通常会以“大局为重”。第三个方面就是使用方,使用方一般都是使用知识产权的企业或者个人等,通常来说一般都是企业。使用方主要追求的是知识产权能为企业带来多大的利润,知识产权的利用价值有多少,知识产权对提高自己企业的竞争实力的效果如何等等。使用者以自身利益为重,看中的是知识产权的利用价值。这三个方面都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利益,所以这时知识产权法应该发挥其效力,尽可能的平衡这三个方面的利益。这个过程看似简单,但是实际操作时仍然会存在很多利益冲突。就拿管理方和创造方这两方面的利益冲突来说。管理方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十分看中,他们会对知识产权房的使用以及操作提出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等,甚至还会适当的调整经营方案,以求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时,管理方提出的管理方案有可能会对创造方产生影响,这时有可能会让创造方的利益受损。这样看来创造方会产生不满,必然会出现利益冲突与矛盾。但是,知识产权不仅仅涉及三个方面的利益冲突,根据这三个方面的利益进行平衡。知识产权的平衡调节还需要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遵照相关函数的流程来进行操作管理等。所以说知识产权的利益平衡牵扯的部门有很多,同样平衡利益时会通过很多环节来进行。在容易产生利益冲突的环节中,还需要三个利益主体进行协调,以求尽量减少冲突矛盾,对接下来的冲突平衡的调节能有所帮助。

1.2 管理方内部

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不仅仅表现在三大主体之间,在管理方中,其内部的管理部门之间也会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管理方是知识产权内部和外部沟通的主要渠道,所以这是知识产权管理方担任的责任巨大,需要进行及时的调节和维护。管理方内部涉及到了众多的知识产权中介组织,这些组织主要有知识产权服务组织以及知识产权行业协会,比如消费者协会、专利代理事务所等等。这些管理者由于所属的机构不同,自然所发挥的职能也是不同的。这时,不同的管理者之间也会产生利益冲突。知识产权组织会与政府之间存在矛盾,政府侧重于管理的效率以及管理的公平性和群众的信任度等。知识产权组织更加注重的是组织自己的管理效率以及组织自己的地位等。在管理知识产权的多个部门中,各个部门更加看中自己的管理效率。每个部门都希望提高自己的管理地位,以自己的组织为中心。但是这样一来,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不能得到平衡,自然会会产生冲突。各个组织机构一味的追求以及的利益会让知识产权的管理出现问题,因为各个部门都以利益为重,对于没有利益所会对知识产权产生侵犯的行为不重视。这样一来,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可能会出现问题,甚至可能出现知识产权已经被侵犯,但各个组织因无利可图而放任这种行为,导致知识产权被侵犯却无人管理的后果产生。

2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相关方利益的平衡

2.1 平衡知识产权相关方的利益

在知识产权的利益平衡保持时,需要考虑到三个利益相关方的各项权力等。在立法时,要做到公平公正,权责分明。这时,知识产权法应该尽可能的保持平衡,让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减少。在知识产权法进行立法时,应该最大程度的将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让三方都享有足够的利益。这时,在立法时,就应该选择合适的平衡尺码来进行度量。在法律的制定时,不仅仅只追求价值和利益,更重要的是尽可能的让多个利益相关方的价值均衡。这样一来,各个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冲突矛盾就会减少,相应的就能达到一种平衡状态。在对知识产权进行利益平衡调节时,不仅需要保证知识产权人的利益最大化,还要适当的对其进行约束。约束要根据明确的规章制度来进行,这也是对知识产权人的另一种保护。知识产权在运用时受到了明确的法律保护,这时在对知识产权进行运用时一定要保证满足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保证知识产权最大程度的平衡,能有效的减少矛盾冲突。

2.2 及时对利益失衡进行纠正

在知识产权法对利益的冲突和平衡进行协调时,及时的对利益冲突进行协调以保持平衡十分关键。知识产权相关方不仅仅有权利行使各项权力,还需要在一些方面尽一些义务。这样才能保持权力和义务的对等关系,达到一种公平公正的关系。如果有一方只想行使权力而不尽义务,这时知识产权的利益就会失衡,产生冲突。这时,知识产权法就需要发挥其公平公正的作用,及时的对这种失衡行为进行纠正,以保证利益平衡。由此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法在进行立法时,需要考虑到利益相关方的权力和义务,同事还要明确权力与义务的关系,最后还要制定相关的规定来对违反规则的一方进行惩罚等。这样,知识产权法的作用才能被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才能保证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平衡,消除中途出现的冲突矛盾。

3 总结

总得来说,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的平衡对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保护来说有重要的意义。知识产权的平衡可以让利益相关方之间更好的协调合作,让利益相光方达成共识,更好的让知识产权发挥更大的作用。知识产权中利益的平衡也是知识产权法中重要的一部分,知识产权法对平衡利益冲突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法律不断的完善与改进能让知识产权间的利益冲突得到更加及时的解决,能为知识产权来带更好的管理效力。关于知识产权法对利益冲突的平衡问题还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进行研究,未来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平衡必定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越来越合理。

参考文献

[1]宁晨宇.知识产权对权益冲突的平衡[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2(01):125-126.

[2]邱瑞英.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及其协调的探析[J].经济管理(全文版),2016,16(03):2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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