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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18-12-13何立峰

紫光阁 2018年12期
关键词:涉企民营企业改革

何立峰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在企业界和社会上反响强烈,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和坚定信心,为做好新时代民營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绝不是权宜之计。改革开放40年来,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作用日益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又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这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被写进党章、载入宪法,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

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要充分肯定、充分发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一批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民营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必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民营经济发展总体上机遇远大于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是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一定能在发展中得到解决。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具备诸多有利条件,包括巨大的市场潜力、较好的工业发展基础以及独特的制度优势等,这是世界上其他经济体无法比拟的。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信心,充分把有利条件转换成实际优势,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动力进一步迸发。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关键在于久久为功、狠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目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很多,但依然存在认识不到位、前期调研不够、听取意见不充分、政策落实存在偏差、工作方式简单等突出问题。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好工作落实,着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2018年11月21日,四川省华蓥市禄市镇大坡佬村“扶贫工厂”蓥鑫食品厂的工人,在倾倒即将包装上市的豆干。

发挥经济综合协调职能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一年多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切实有效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各项工作,清理规范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降低或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持续推进减税降费。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超额完成今年全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任务。2018年预计降成本将超过1.3万亿元,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同比减少0.25元,利润同比增长13.6%。着力帮助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牵头制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等方面入手,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

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研究提出18条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召开全国促进民间投资经验交流现场会,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据市场机构统计,目前全国公布中标人的PPP项目中,民营企业牵头或单独中标的个数占比近50%。在钢铁、煤炭、煤电去产能工作中坚持执行统一标准,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加强涉企信息发布和解读,及时回应关切,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三批50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引导民营资本通过增资扩股、资产重组、参与新建投资项目等方式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实现了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双赢”。加强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修订实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废止《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取得重要突破。建立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出台具体实施举措,推动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稳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各项歧视性限制和隐性障碍。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投资审批难点问题征集机制,梳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促进投资审批便利化。出台《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和涉金融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加强法规制度合法性审核,清理法律法规中涉及不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综合施策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统筹协调,既针对民营经济最突出问题定向施策,又着眼全局性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在市场中公平竞争、发展壮大,让民营企业家安心、放心、舒心、顺心。

着力推进解决突出问题,纾解民营经济发展困难。加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发行创业投资类企业债券,发挥好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助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跨部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扩大包括“税银互动”在内的“信易贷”“信易租”系列产品受惠范围。充分发挥降成本部际联席会议作用,推动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疏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传导机制、缓解人工和用能成本过快上涨压力。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快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加强对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大对优秀企业家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让企业家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尊重感、荣誉感。

着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加大对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补短板投资力度,进一步破除制约居民消费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放宽金融、电信、石化、电力、教育、医疗等行业针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建立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投诉协调解决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总结梳理典型经验,尽快启动第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一般竞争性领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允许民营资本控股。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并开展城市评价。继续清理精简投资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化管理。推进公共服务业务流程再造,减少不必要的办理环节和要件,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加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力度,实现各类审批事项办理全覆盖,全方位提高投资服务引导水平。加强政策出台前的评估和统筹、执行中的效果监测、发现问题后的及时应对,抓紧研究制定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规范程序。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推动有关方面再公布一批有代表性、有全国性影响的纠正涉产权冤错典型案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创业投资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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