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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时期丁恩盐务改革述评

2018-12-12毕昱文

盐业史研究 2018年3期

毕昱文

摘 要:北洋政府时期,引岸专商制仍为当时主要盐制。“善后大借款”后,盐务稽核总所总办丁恩来到中国,为了保障债权国的利益,决定对窳败不堪的中国盐政进行改革。他主张和推动确定了盐务稽核所系统在中国盐政系统中的绝对领导与控制地位,并对中国广大盐区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之上,他循序渐进地对中国盐政进行了改革。但是,鉴于中国当时处于转型期的社会特征及引岸专商制存在的物质生态和制度生态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丁恩的改革在一些盐业管理细节上取得了成功,但终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废除引岸专商制。

关键词:丁恩;盐务稽核所;盐务改革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864(2018)03—0044—10

引岸专商制作为清代至民国初期的主要盐制,树大根深,利广壑深,积弊厚重。正如盐务专家景夲白所言:“自宋蔡京首创引制,元明承之,于清为烈。千余年来,积弊相因,非务贤相名臣欲思改革,无如金钱万能,食弊者众。虽有善者亦未如之何。已明末大儒如李雯、顾亭林未尝不痛切陈词,其立论要点不外‘就场征税、任其所之八字,而攻击之者则谓若果任其所之,则天下皆私盐,一若引界一废,则盐税无从征收;专商一去,则边省势将食淡。以此两点为引商最大护符。故政府虽明知引制之弊,而不敢轻易改革。引商得以世其业。”① 历代至民国时期有识之士多欲对盐制进行改革,然困难重重,阻力重重。

一、丁恩盐务改革前的机构整顿及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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