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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制国际经验比较与启示

2018-12-10陈庆玲

中国经贸 2018年21期

【摘 要】金融自由化背景下,采用何种方式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国际资本流动自由化进程以及改革过程中如何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是当前我们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外汇管制为研究对象,分析比较了日本、马来西亚、阿根廷等国家在不同时期实行外汇管制采取的政策、取得的效果及经验教训,由此探讨对当前金融改革特别是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启示。

【关键词】外汇管制;金融自由化;资本项目可兑换

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干预手段,外汇管制对国际间资本要素流动的影响关系着一国的金融稳定与经济发展。本文将分析比较各国外汇管制政策、效果及经验借鉴,从而对当前外汇管理改革特别是资本项目账户开放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一、外汇管制研究概述

1.概念

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出于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投机性的资本流动、改善本国际收支、稳定本币汇率和金融安全等目的,授权财政部、中央银行或另外成立专门机构作为执行外汇管制的机构,以法令形式对本国居民和非居民的外汇资金的收支、汇兑以及汇率等实行的限制性措施。根据IMF的划分,外汇管制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在经常项目下的外汇买卖和国际结算进行限制。广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汇流入和流出的活动进行限制性管理,除经常项下的管制外,还包括对资本输出输入、汇率以及现钞、黄金等重金属及其制成品的管制。

2.产生与演变

(1)(1914-1945年)战时外汇管制,防止资本外逃为目的。

外汇管制最初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法、德、意等交战国为防止资本外逃、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减缓本国货币汇率剧烈波动,先后废止了金本位制,实行战时经济体制,取消了外汇自由买卖,禁止黄金输出,以便动员一切人财物应对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国家为缓和经济危机,支付巨额战争费用,外汇管制作为调节经济的主要措施再次被广泛使用。

(2)(二战结束-1958年)从全面外汇管制到经常项目可兑换,以平衡国际收支、维护汇率稳定为目的。

战后初期,美国利用其战后对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优势,加紧资本输出,占领国际市场;在本国高筑关税壁垒,限制进口其他国家的商品,致使西方各国普遍发生“美元荒”、黄金储备短缺、汇率加剧波动等问题,大部分西方国家选择了继续强化外汇管制,一方面缓解国际收支危机,也作为对抗美国扩张政策的手段。

(3)(20世纪60年代以后)资本项目管制走向宽松。

截至1961年底,大部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表示愿意承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所规定的义务,即不对贸易、非贸易等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下的支付和资金转移加以限制。时至 90年代,大多数国家不同程度地实行外汇管制,即使名义上完全取消了外汇管制的国家,仍时常对居民的非贸易收支或非居民的资本项目收支实行间接限制。

二、国际经验借鉴

1.日本

1932年,日本推出了第一部外汇管制法案——《资本外逃预防法》。次年《外汇管制法》推出,管制范围从资本项下交易扩大到了经常项下交易。

二战后日本政府实行出口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和全面外汇管制,将国内外金融市场彻底分割。1949年制定《外汇及对外贸易管理法》和《外资法》,形成了对国内外资本流动严格管制的基础法律框架。外汇交易采取“原则上禁止一切外汇交易、个别情形由政府有关部门特批”的方式,经常项目交易由日本政府严格监管,资本项目交易则几近停顿。

1958年,西歐主要国家恢复了部分货币自由兑换。日本政府于1960年颁布《贸易外汇自由化》大纲,承诺两年内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1964年全面取消经常项目汇兑限制,允许非居民开立“自由”日元账户,放开对旅游用汇限制,并接受了IMF有关经常项目可兑换第8项条款义务,废除了外汇预算制度。

1980年,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突破,颁布《新外汇管理法》,外汇交易由“原则禁止”变为“原则自由、在特殊情况下管制”,对外汇存贷款也不再加以限制,外国对日本的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由大藏大臣审批改为备案。1984年废除了外汇兑换日元的限制,银行能自由地进行日元国际交易。

1997年初,桥本政府开始推动金融的完全自由化。1997年5月《新外汇法》出台:取消外汇指定银行制度,企业无需批准即可经营外币兑换业务;准许个人间相互兑换外币,准许在国外开设本币和外汇账户,自由汇入汇出款项;准许境内使用外币计价、结算和支付,企业可将贸易出口所得外汇直接汇入账户;原则上取消资本项下事前审批, 将许可制或事先申报制改为事后报告制等。

日本取消外汇管制从1964年开始到1997年完成历时33年,属于典型的渐进式改革。相比激进式改革,该模式能够抵御外资大规模自由流出入造成的负面影响。但同时,日本有意放慢国内金融改革速度,导致时间跨度较长,失去了有利时机。因此,“先内后外”的渐进式改革需要各项宏观政策配套补充和相互协调,资本账户开放要与放松利率、汇率管制相互配合,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也要相应增加。

2.马来西亚

1998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冲击,9月马来西亚政府宣布实施外汇管制。主要措施有:

(1)实行固定汇率,无限期锁定为1美元兑3.80林吉特,外国人兑换马币或调动对外账户资金须经国家银行审批。

(2)所有金融资产买卖只能通过授权的储蓄机构进行,有执照的离岸银行将不能进行林吉特金融工具的交易。

(3)外资基金在股市投资需持股一年方可变现汇出马来西亚。

(4)马来西亚本国居民及外国游客每人每年仅允许携带1000林吉特的马币出入境,但带入马国的外币不受限制;马国居民带出国的外币限额为等值1万林吉特,外国游客则限制为与携带入境同等数目的外币,超过部分须向相关机构申请;同时,为防止违法携带马币出入境,马政府停止了大面值500及1000林吉特纸币在市场上流通。

(5)10月起海外不能进行林吉特的兑换交易,不再是合法的货币,境外的林吉特除非汇回马国,否则无法兑换成外币。

一年实践证明,外汇管制措施对经济稳固和复苏产生了积极影响,有效地推动了金融领域的重组计划,稳固了金融体系。短期来看,马来西亚政府通过外汇管制措施打击投机者,遏制马元外流、稳定汇率,使国内经济得以喘息和复苏;但外汇管制不是长久之计,管制并不能取代改革和重组而是应辅助改革,重建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环境,促使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才是更有效的治本办法。

3.阿根廷

2011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阿根廷贸易投资状况持续恶化。为了遏制资金外流和抢购美元,2011年11月,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正式实施“外汇交易咨询计划”。包括:

(1)停止通过互联网、自动提款机和电话银行进行外汇交易,外汇交易必须获得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许可后到部分银行或货币兑换所的柜台进行。

(2)购汇需要先提交申请,提供税务登记号码、工资收入单,说明购汇用途,管理局根据申请者财产申报和税务记录决定其是否具备资格,及可购汇的额度。

(3)银行或货币兑换所收到购买50万美元以上外汇的申请后,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向央行报告才能批准交易。

(4)管理局将个人每月购买外汇的最高上限由不超过月工资40%下调至25%,出境游游客购买美元时须提前向该机构申报,央行只给前往非欧元区和非周边国家的游客提供美元购汇。

(5)禁止购买美元用于储蓄,并对境外借记卡和网购消费征收15%的消费税等。

外汇管制措施在遏制通胀、防止资本外流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官方汇率长期高估导致出口竞争力下降,强制执行固定汇率导致阿根廷比索贬值近70%,外汇储备减少近一半。另外,黑市交易泛滥,影响了金融市场秩序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阿政府于2015年12月宣布取消外汇管制措施,允许汇率自由浮动,逐步形成以外汇市场供需为基础的单一浮动汇率机制;取消购汇审批制度,可自由从市场购买外汇用于投资、消费或进口,但单一自然人或法人每月最高购汇额度为200万美元。尽管取消外汇管制和比索贬值有利于阿工农业出口,汇率市场化也有利于投资活动的开展,但出口仅占阿根廷国内生产总值的15%,取消管制导致比索大幅贬值、物价上涨、通货膨胀高企、国际收支恶化的影响也不容低估。

三、结论与启示

一是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基础是稳定的宏观经济背景,需要保持国内经济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平稳较快发展。亚洲金融危机表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体制、宏观管理尚不健全、微观机制和微观主体尚未成熟的情况下过早的放开了资本项目管制,使得本国经济对外依存度高,抵御风险能力较差,易受到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的冲击。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才是金融改革的原动力,避免引发连锁动荡、内外交困的局面。

二是“大爆炸”式金融改革不适合于转型国家,采取积极谨慎、循序渐进的政策措施是推动改革成功的保证。健全市场经济,培育完善市场主体需要漫长的过程,采用激进式的方式会造成制度安排的无效以及各类风险的累加。金融改革应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切入点,坚持积极谨慎、循序渐进的原则,“成熟一个、开放一个”,分阶段分步骤地减少对资本流出入的管制。

三是金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与其他改革协调配合并保持动态均衡。推进金融改革与资本项目可兑换,不需要等待利率、汇率等相关机制完全成熟,是协调配合、相互促进、均衡发展的关系,既可以避免经济金融体系过度波动,也有助于减小改革阻力,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四是金融自由化改革并不是完全取消管制,而是要改变直接干预的方式,以法律和规章代替干预。资本账户的开放是一种有管理的资本和流动,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本国国情的灵活高效的金融监管制度,以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以及金融市场本身的服务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

参考文献:

[1]盛松成, 刘西.金融改革协调推进论.中信出版集团, 2015年4月, 172-183.

[2]何一鸣.“日本外汇管制的演化”. 现代日本经济, 1999年6期, 34-36.

[3]郭经.“马来西亚外汇管制一周年评说”.中国外汇管理, 1999年11期,47.

作者簡介:

陈庆玲(1986—),女,山东临沂人,管理学硕士研究生,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研究方向:外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