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红装爱武装
2018-12-06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18年9期
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军装是军人身份最鲜明的标志。
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内务条令》正式施行。条令关于“军人非因公外出可以着军服,也可以着便服”的规定,回应了军营内外的期盼,有助于重塑大众对军人的理解和感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新条令的颁发,不只是几句话的改动,而是有深刻的内涵。因为军装所标示的,不只是身份,更是责任;军装所体现的,不只是威仪,更是精神.
军装所标示和体现的更是责任和精神
王金亮 胡春华
多数战友都有这种经历:第一次回家探亲,总会悄悄地把军装塞进行囊,迫不及待地想让父母、亲人看看自己身穿军装的模样;家人更想让乡邻们知道,这身军装是他们作为军属的“荣耀”。
军人着军装天经地义。但出于多种原因,2002年我军修订的《内务条令》规定:“军人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从此,除执行公务外,街头巷尾很难再看到身着军装的现役军人。
虽然穿不穿军装外出,本质上不影响我军的战斗力,也不妨碍军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但久而久之,军装在大家心目中的分量变轻了,军人在国民意识中的形象模糊了。
时隔16年,重新修订的《内务条令》规定:“军人非因公外出可以着军服,也可以着便服。”新规一出,引起军内外广泛关注。
新政策出台,既需要官兵去适应,也需要社会去认可。不可否认,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军人不像过去那么受关注、受尊崇了。特别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恶意蛊惑和诋毁、抹黑军人,辱没英烈,丑化军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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