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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老师!

2018-12-06阎连科

阅读(中年级) 2018年9期
关键词:蚜虫棉花读书

阎连科

我又见着我的老师了,如朝山进香的人,见到他就心存感念的一位应愿之神。

今年正月,我回家奔三叔的喜丧事。在这闲空间,张老师到我家里,坐在我家堂屋的凳子上。乡间室内的空旷和凌乱,分隔着我与老师的距离。相向而坐,喝着白水,削了苹果,说了很多旧忆的伤感和喜悦,诸如三十几年前在读初中时,我的学习,我的作业,我的逃课。

我的老师张梦庚的一生,清寂中夹缠着暖意,暖意里裹藏着刺骨的寒凉。

生于上世纪20年代末,老师读书辍学,辍学读书,反反复复,走在田埂与人生的夹道中,经历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有了1949年的红旗飘扬,记忆中从来都是饥饿、辛劳,土改时家里却忽然成了地主。好在,他识字,也有文化,祖国的乡村,也最为明白文化的斤两,虽然文化不一定就是尊严富贵,可让孩子们认字读书,能写自己的姓名和粗通算术,也是生活的部分必然。于是,张老师就成了老师。从一个乡村完小到另一个乡村完小,从一个乡村中学到另一个乡村中学。改革开放后,他被调入县里的一所高中做了教导主任,最后主持这个学校的工作。

不知道老师对他的人生有何感想,从他写的《我这一生——张梦庚自传》里,传递出的总是辛酸苦涩,让人想到世事的不易和个人的弱小。最后的结局是,我们毕业了,老师白发了;我们中年了,老师枯衰了;我们成家立业了,而老师却在寂静的人生中,望着他曾经管教、训斥过的学生,过着忆旧的生活,想着那些他依然记得、可他的学生们早已忘却的往事。

还记得,初一时,他是我的班主任,又主教语文。那是一个酷暑,我家棉花地里蚜虫遍布,人心惶惶。我邀了班里十几个关系好的男同学,去帮我母亲捕捉蚜虫。那一天,教室里学生寥寥,老师无法授课,只能让大家捧书阅读。从棉花地里回校的来日上午,老师质问我为什么带着同学逃课,我振振有词地说,是带着同学去棉花地捉了半天蚜虫。我竟又反问老师道,地里蚜虫遍布,我该不该去帮我的母亲捕捉蚜虫?据说蚜虫三天内不除,棉花就会一季无收,时间这样急迫,我家人手不够,我请同学们去帮半天,到底又做错了什么?

结果,我带同学们逃课捉虫似乎正合校规事理,反而让老师在讲台上一时有些哑言。回忆少时的无理取闹、强辞夺理,也许正是自己今天在写作中敢于努力把不可能转化为可能的开始。可是现在,面对这位耄耋(mào dié,指年纪八九十岁)老人,给我一生呵护的父辈尊者,我心里三十几年不曾有的内疚,忽然如泉水般汩汩地冒了出来。

我们就那样坐着喝茶聊天,说闲忆旧,直至夕阳西下,老师执意要走,不无快意地说他的子女们都在外工作,孝顺无比。真是天应人愿,让一生坎坷、认真教书的老师,年老时,子女有成,学生有成,仿佛曲折的枯藤根须,终于也繁漫出了一片森林。

老师从我家离去时,是我扶他站起身来;离开院子时,是我扶他过的门槛;送至门口远去时,是我扶他过的一片不平整的地面。我的父亲离开人世太早,扶着老师的时候,我就像扶着我年迈的父亲。望着村头远去的父亲般的老师,落日中的他如在大地上移动的一棵年迈的树。直至他在村头缓缓消失,我还看见他在我心里走动的身影和慢慢起落的脚步,如同宁静里我在听我的心跳一样。

说不出老师哪儿伟大,可就是觉得他伟大。也许这个世界,凡人才是真正的伟大,而伟大本身,其實正是一种被遮蔽的大庸大俗吧。

品析

本文写了“我”的老师张梦庚,字里行间表达了对老师的崇敬与赞美。题目为什么连用两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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