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建议
2018-12-06黄萍
商品与质量 2018年50期
关键词:标准
黄萍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 410000
从2018年个税修正草案得以正式提请以来,个税条例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个税起征点从原本3500元提高至5000元,同时开始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调整,以达到减轻工薪阶层纳税压力的目标。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对个人收入和负担差异进行了充分考量,不仅有助于实现税制公平,也符合个税制度建立的初衷。为推动个税改革,还应加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研究。
1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内容
2018年10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全社会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提出要从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四个方面实施个税专项附加税扣除政策。在《暂行办法》中,提出纳税人可以同时扣除自身继续教育和子女教育支出,鼓励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同时减轻家庭教育支出负担。针对医疗方面,提出一个纳税年度医保内个人负担超出15000元医药费用支出算作大病支出,按每年60000元标准实施限额扣除,达到减轻纳税人医疗负担目的。针对住房,纳税人在还贷或租房期间可以扣除贷款利息和租金,达到减轻住房或租房压力的目的。在养老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法定赡养人的支出可以按照相关标准扣除,从而使纳税人养老负担得到减轻。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内容来看,国家出台该项政策目的在于减轻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符合全部条件最多每年能够扣除115200元的费用,能够鼓励个人做好家庭纳税筹划,以便使百姓能够保持良好经济活力和生活姿态,继而使社会以扎实自信应对未来复杂经济形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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