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收制度下企业税务会计报表透明度研究
2018-12-06乔亮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8期
乔亮国
一、引言
2018年4月1日上午,在上海浦东新区办税大厅,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从申报专窗接过一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是我国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开出的首张税票。2018年1月1日,我国首部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作为按季申报的全新税种,环保税于4月1日在全国范围迎来了首个征期。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作为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改革后第一个通过费改税新增的地方税种,环保税承载着助力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功能。
我国自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却越来越明显,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促进经济发展的现象司空见惯,从而加剧了环境污染,使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环境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污染成为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证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亟需从多方面对环境进行综合规划管理,而征收环境税就是保护环境的手段之一。环境税(Environmental Taxation),也有人称之为生态税(Ecological Taxation)、绿色税(Green Tax),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对环境保护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环境税作为税收种类的一种,与其他税种一样具有同样的法律特征,如强制性、无偿性、公共性等。但是环境税也属于特殊的征收税种,具有其独特的法律特征,如科学技术性,环境税作为一种特殊的税收,具有独特鲜明的科学技术性,这种特征主要体现在税法的立法和税法的执行上,其中在立法方面,主要体现在税目和税率以及计税方式等技术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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