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控财政金融潜在风险
——访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钟瑛
2018-12-06中国经济报告刘默
中国经济报告 2018年4期
□中国经济报告 刘默
防控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应树立为政治大局服务的财经工作全局观,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财政金融风险隔离机制,维护财政金融稳定;促进财政金融政策相互协调,合力解决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问题
当前,中国经济正进入一个由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经济发展新常态不仅表现为增速放缓,也表现为结构调整以及风险显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巨大压力,股市、汇市、债市的异常波动,影子银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突出,导致经济金融运行新老问题叠加,金融体系潜在风险进一步显现。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财政和金融运行新常态,随着经济结构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潜在的金融风险正逐步向财政传导。财政与金融风险互相传导和交织,日益复杂和扩大。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未来三年主要任务是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居首,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这是切中要害的战略判断。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委钟瑛在接受《中国经济报告》采访时认为,防控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应树立为政治大局服务的财经工作全局观,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财政金融风险隔离机制,维护财政金融稳定;促进财政金融政策相互协调,合力解决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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