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神分裂症康复期患者进行综合护理对其生活质量及社会功能的影响
2018-12-05沈金娟
当代医药论丛 2018年20期
沈金娟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江苏 南通 226001)
精神分裂症是临床上常见的一种精神疾病。此病患者的临床表现主要为思维障碍、情感障碍、感知觉障碍和行为障碍等。此病具有迁延难愈、易反复发作等特点。临床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经过规范的治疗后其病情可明显好转,但多数患者仍存在恐惧、焦虑、悲观厌世等不良情绪[1],从而不利于其回归家庭和社会。因此,对精神分裂症康复期患者进行护理干预是十分必要的。本研究主要探讨和分析对精神分裂症康复期患者进行综合护理对其生活质量及社会功能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抽选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期间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收治的70例精神分裂症康复期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这些患者的病情均符合ICD-10﹝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10次修订本)﹞中关于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2],且经规范治疗后其病情均处于康复期。其中,排除阴性症状量表(SANS)评分<50分及存在交流障碍、理解障碍的患者,排除合并有严重的心、肝、肾等器官功能障碍的患者,排除合并有癫痫及其他精神疾病的患者。将其中接受常规护理的35例患者设为对照组,将其中接受综合护理的35例患者设为观察组。在对照组患者中,有男16例,女19例;其年龄为22~56岁,平均年龄为(45.26±4.13)岁;其病程为1~5年,平均病程为(1.64±0.35)年。在观察组患者中,有男15例,女20例;其年龄为23~54岁,平均年龄为(45.25±4.16)岁;其病程为1~4年,平均病程为(1.78±0.38)年。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相比,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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