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该不该“随意”
2018-11-29娄小明
教书育人 2018年20期
娄小明
今日看到了一篇文章,遗憾不能全引,转述如下:
某教师出现了教学事故:两个孩子打架,老师批评了学生。其中一位学生家长觉得老师的批评“不公正”,到学校评理。老师感到很委屈,争辩了几句。结果家长上告学校领导,领导找该教师谈话,最终矛盾升级。
文章作者授以妙方:老师可以这样对孩子说,你们都是我的宝贝,你们打架,老师晚上就会睡不着,明天就不能上课了。这样,握个手,拥抱一下,老师拍个照。好了!万事大吉。
看到这里,我认为,这个办法能够保护老师。学生家长如果来找碴,老师可以给出证据(照片),“你看,他们都和好了!”再说,七八岁的孩子,打过就忘记了,一般不会耿耿于怀。
但是,我也觉得这样的教育方式有些“随意”。首先,不利于学生提高认识。学生会想,看在老师的面子上,我就不追究了。这是一种“外归因”,他们会认为事情都是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的。其次,不利于班级管理的“长治久安”。如果让一些孩子认为,即使我闯了祸,老师也会打马虎眼,甚至“隐性讨饶”,反而得不偿失。而且,七八岁的孩子,再说“宝贝”,会降低他们的自我认同感。
这样的教育方式并不少见,在我们的生活中,类似的现象也有很多。例如,在班级中遇到某些“小捣蛋”,老师就会采取各种“贿赂”方式,“求”孩子不要闯祸;遇到班级中一些有“偷窃”问题的孩子,老师为了息事宁人,也会自己掏钱来赔偿,并说是偷窃者自己主动上交的;孩子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想学习,老师苦口婆心的劝说没有见效,就只能采取“免做”的奖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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