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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之劳动合同法律保障

2018-11-28虞惠明廖远宁

人力资源管理 2018年10期
关键词:劳动关系监管

虞惠明 廖远宁

摘要:本文以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与空调安装工之间法律关系为视角,通过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辨析,认为其法律关系如符合劳动合同特征,则成立劳动合同关系,如不符合劳动合同特征,两者之间亦不成立劳务关系。有效的社会治理应将松散型的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及其空调安装工纳入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监管而让这类劳动者群体得到相应的劳动合同法律保障。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非全日制用工;监管

空调安装工受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的安排,着空调企业的工作服装,自带安装工具设备,上门为客户安装空调。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与空调安装工之间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由此引出本文对这一特定群体之间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亦或劳务关系的辨析,进而思考对这类非全日制用工群体的劳动合同法律保障问题。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辨析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均是民事法律关系,但前者受劳动法律的调整,劳务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双方的关系主要靠双方的自由约定,国家不进行过多的调整与规范。

在对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进行认定时,应从以下几点把握二者的区别。

首先,从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方面来看,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之间,存在一种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而劳务关系双方的主体是平等的,不存在上下隶属关系或者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其次,从形成条件来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仅需要双方的合意,还需要经过正式的面试招聘流程,约定工作期限,确定工作内容,办理工作证件等。而劳务关系一般需要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劳务费用可以随时结算,不需要履行劳动关系特定的流程。

再次,从適用的规范性文件来看,调整劳动关系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而调整劳务关系的是《民法总则》、《合同法》等调解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

二、本文讨论的这一特定群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劳务关系

空调安装工与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之间的关系,如符合劳动合同特征,则成立劳动合同关系,如不符合劳动合同特征,两者之间亦不成立劳务关系。认为两者之间可以成立劳务关系的观点是错误的,这不符合劳务关系的本质。

劳务关系的主体有两方,一方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另一方是接受劳务的一方。空调安装工提供了劳务,但接受空调安装服务的一方不是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如果是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办公营业场所自身安装空调则除外),而是空调的用户,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本身没有接受劳务。在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与空调安装工不成立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是为空调安装工提供了一个用工的中介性质的服务工作,为空调安装工与空调用户之间搭建了信息平台,提供了媒介服务。

三、用劳动合同法律保障这一用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强化劳动保障等部门的监管

从上文分析可知,如果发生了空调安装工在安装空调时从高空坠落时,管理松散的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的空调安装工必然主张与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人民法院审理时,也往往以空调安装工受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指派,其着空调企业服装上门安装,以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从事指定的工作,认定两者之间的关系为劳动关系,从而以个案形式保护了这一群体的合法利益。但是就整个社会治理层面而言,这是一个特定群体,人员众多,工作环境复杂危险,工作技术规范要求较高,是一个高危行业,通过个案来保护这一群体,浪费巨大的诉讼资源,而且费时费力,无法体现较高的社会治理水平,满足不了各方的利益诉求。有效的社会治理应将松散型的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和空调安装工之间法律关系纳入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保障之下,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因此,应通过有效的社会治理,让这一群体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使之得到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关怀。

1、将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名下的空调安装工这一群体全部纳入劳动合同法律监管

对于松散型管理的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与空调安装工,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指明两者之间的关系为劳动关系,两者之间关系中不符合劳动合同特征的因素,均被视为规避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行为和做法,应按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要求规范管理,补缺补漏,以期全面达到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要求。

2、对以小时或计件为主计酬的空调安装工,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进行监管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灵活就业的主要方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劳动关系建立、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为非全日制用工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

3、建立针对这一用工群体的工伤保险全覆盖制度

对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空调安装工以个人名义为空调用户提供安装修理空调服务项目,国家也应将其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建立工伤保险全覆盖制度。因此,应适当扩大《工伤保险条例》中参保对象的范围,将空调安装工这一特定工种工人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覆盖范围,空调安装工可以以个体劳动者的名义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工伤保险全覆盖制度,也有助于空调安装工以个人名义为空调用户提供安装修理空调服务项目工作时受伤,对空调用户亦是一种保障,伤亡的空调安装工有了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就可以避免产生大量的承揽合同关系或是雇工关系亦或是劳务关系的诉讼,无论是对社会资源的节约,还是和谐社会的建立,都是较优的结果。

4、建立针对这一用工群体的登记备案制度和上岗证制度

凡从事空调安装维修工作的空调安装工,无论是以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全日制或是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身份,还是以个体劳动者的身份从事这一特定工作,都应在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核实空调安装工的岗位职业资格证,工伤保险证明等,对参加了工伤保险等符合条件的空调安装工颁发上岗证。接受空调安装维修服务的用户应核查空调安装工持有上岗证(有上岗证就可以知道该空调安装工参加了工伤保险),方可接受其服务,反之,则应坚决拒绝并更换其他有上岗证的空调安装工。

5、加大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力度,针对这类非全日制用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

工会监督在性质上属于非强制性的社会监督,通过向用人单位或者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要求,以达到维护这类劳动者合法权益之目的。

结语:应纳入劳动合同法律保障的群体不仅有空调企业售后服务公司的空调安装工,还包括室内装修公司的家装工人、家政服务公司的家政服务人员等这一类以小时计酬或以完成一定工作成果计酬的劳动者,应当以全日制用工或者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形式成立劳动关系,使之成为劳动法律保障体系下的劳动者群体。对于暂时还无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以个体名义的用工,也要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形成工伤保险全覆盖的这一共识,并使之形成制度并推广之,建立有序的用工环境。

参考文献

[1] 张帆.劳动合同中的合意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

[2] 滕晓春,李志强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精解[M].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3]赵肖楠,程方.论非全日制用工中政府责任的构建[J].求索,2012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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