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那些事儿
2018-11-28□朱云
中国老区建设 2018年11期
□ 朱 云

农村低保附带利益导致“竞争”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实行农村低保政策以来,低保作为一项兜底政策,意在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2000年以来,低保补贴金额每年都会有不低于10元的增幅,至最近几年,农村低保的补贴最高达到了人均每月补贴360多元。更加诱惑人的是低保政策“打包”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低保还是叫低保,但是内容可大不一样了。”
享受低保的家庭,卫生医疗报销比例更大,就业有政府支持,子女教育、住房改造都有补贴。
这一利益进入到村庄必然会引起农民之间的分化。一位乡镇干部对笔者说:“以前低保的几十块钱,没有人争也没人抢,甚至有人以得低保为羞耻,给他都还不要。2000年以后,低保补贴数额越来越大,从最初的每月50元到目前的300多元,利益越来越大,这个人得了,那个人也想着得。”
低保对象大调整之前,低保名额是指标化,而且数额是比较多的。江西赣州市南康区农村低保名额多达32000多个,平均到每个村的比例比较大,很多名额已经惠及了部分农村中层经济收入的家庭,却又无法完全涵盖中层收入家庭,而农村中层收入的家庭是占多数的,这就会造成由于评议不规范带来的部分农民心理失衡。
名额指标化给低保对象评定增加了不小的难度,指标分配有时会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心想着为农民好,但是总是使不上力”,好处是发下去了,但是实际效果却没有预期的好,而且还造成了不公平的情况,由此带来的农民上访现象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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