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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的实践要求

2018-11-26杨进李雪杨可

神州·上旬刊 2018年10期

杨进 李雪 杨可

摘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调,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高校党委应当站在落实“四个服务”、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高度,对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顶层设计、宏观管理、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领导和把关,在选什么人、如何选人、如何管人等方面把握好实践要求。

关键词:高校党委;干部选任;领导把关;实践要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调,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高校党委应当站在落实“四个服务”、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高度,对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顶层设计、宏观管理、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领导和把关,把握以下实践要求。

一、强化党章意识,解决好选什么人的问题

1.把好干部、好教师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党章规定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这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时代要求和根本依据。

2.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面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和“双一流”建设的光荣使命,政治标准应当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标准。高校党委应当通过察看“四个意识”,检验干部政治上是否忠诚。大力选拔那些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对“为谁培养人”有着正确认识的干部。通过察看“四个自信”,检验干部是否具有政治定力。坚持“四个自信”方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通过察看“五个必须”,检验干部是否能够政治自律。选拔为人师表,追求真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干部。

3.坚持事业为上,为教育改革发展集聚中坚力量。干部选拔任用为的是干事创业,高校党委要选拔与事相宜、与岗相适的干部,“智者取其谋,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威,怯者取其慎”,使各种类型干部都能充分施展才能。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统筹考虑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对青年干部中的优秀人员及时发现、尽早培养,注重选拔综合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领导管理能力和较好的师德师风、治学精神的专家型人才。

二、坚持公道正派核心理念,解决好如何选人的问题

1.防范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错误偏向。公道正派,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要求,高校党委应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维护健康活跃的校园氛围,更要自觉维护政策制度的严肃性。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防止任人唯亲以个人亲疏好恶划线,防止变质的师生情、学缘情,坚持用一把尺子量到底,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让党放心、让师生满意、让干部服气,以干部选拔任用的风清气正促进校园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2.深刻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关系。高校党委应当积极推进有序民主,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表达民意,科学区分民意在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不同作用和实现方式,将“群众路线”贯彻始终。提高师生员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话语权,发挥高校的人才智力优势,邀请学校各级学术、学位、教学委员会委员、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离退休老同志等各层面代表担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委,既保证学校党委决策权力,又尊重专家评价意见和师生员工选择。

3.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程序关。高校党委应当不断改进完善考察工作,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通过察看授课纪律和规矩、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多方面情况,掌握印证干部的真实表现。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做好廉洁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统一管理,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首次提出了严把选人用人“形象关”,高校党委应当增强鉴别能力,注重发挥学校特邀监察员、院系基层纪委和基层监察员的作用,防范警惕个别干部人选的“形象设计”。高校党委还应当严把程序关,根据高等教育特点和学校事业改革发展需要,详细规范干部选任操作流程,严格把握工作细节,做到该有的环节一个不缺,该守的规矩一条不破。

三、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解决好如何管人的问题

1.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好考核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试用期考核、任期考核紧密结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兼顾机关和院系的差异、兼顾院系之间的发展差异和办学特色等情况,尤其是积极探索考准考实“双肩挑”干部的师德师风、管理精力投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有效办法,引导一线教职员工积极参与考评,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提高民主质量,形成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研判意见,并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

2.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高校党委应当运用好監督执纪“四种形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落细落小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举措,抓好“关键少数”,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干部进行重点谈心谈话,最大限度防止干部犯错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适度把握政策界限,善于运用纪律准则来帮助干部认清干事创业的边界和底线,让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轻装上阵,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真正体现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3.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本领。高校党委要注重丰富和创新培训内容、方法和形式,以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能力水平为重点,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积极探索解决好“双肩挑”干部工学矛盾问题,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前提下,对学时管理制度进行积极创新。注重学习成果转化,指导和帮助干部掌握学校政策,自觉地把学习教育与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干部队伍的“头雁效应”,带领全校教职工更好的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辅导[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4.

[2]赵乐际.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N].人民日报,2017-1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