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就业看过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公布了!
2018-11-26本刊综合
就业与保障 2018年15期
本刊综合
中国政府网7月17日公布李克强总理日前签署的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
10月1日起,8项费用以后不用交了
《条例》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找工作被歧视?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不得干下面三种事情: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或者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得采取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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