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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田径裁判能力培养策略研究

2018-11-25张茂泉

少年体育训练 2018年9期
关键词:田径裁判竞赛

张茂泉

(太原师范学院体育系,山西 晋中 030619)

田径项目是中小学体育课程、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以培养中小学合格体育师资为目标的体育教育专业,在学生教育培养体系中,必须要对学生在田径运动技能、课余运动训练及田径运动竞赛等方面的能力进行全面综合培养。教育部(2003)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中对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提出的培养要求是“使学生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因此,我们必须重视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田径裁判工作能力的培养问题,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更好地胜任未来工作岗位的需求,做一名合格地体育教师。

1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田径裁判能力培养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规定学校要根据条件每年举行1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1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田径运动会是一所学校参与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盛会。通过田径运动会的举办,可以检验学校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的成果,并展示学生的精神面貌,彰显学校的校风校貌。因此,田径运动会的举办是学校体育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这就要求每一名体育教师对田径运动会的组织与编排,对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对田径场地器材知识等做到熟悉和精通,只有这样才能顺利高效地完成举办田径运动会的任务。因此,在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培养体系中,必须对学生的田径裁判能力进行重点强化,使每一名学生都具备田径运动会的组织编排执裁能力,以胜任未来工作岗位的需求。其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具备田径裁判的素质和能力后,可以通过晋级考试获得裁判等级,这样将会有更多的机会走出去执裁更高级别、更高水平的田径赛事。在执裁的过程中,可以开拓视野,更好地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全方位地提高自身能力,为未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田径裁判能力,既是眼下专业技能的需求,也是未来实际工作的需要,对学生来说有着重要意义。

2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田径裁判能力培养存在的问题

2.1 重视程度不足

目前,对于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田径裁判能力培养问题普度重视程度不够,表现在3个方面:(1)学校在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设置上对田径裁判能力培养问题关注不够;(2)授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将教学重点全部放在了技术的传授上,忽视了对田径运动会组织编排、田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的讲解;(3)学生对提高自身田径裁判能力问题重视不够,缺乏学习热情。

2.2 田径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

由于受制于专业课程总体教学时数偏少的限制,田径专业课程一减再减,绝大多数体育教育专业院校在田径课程设置上,只能将仅有的课时放在了术科项目的学习上,而田径理论知识的讲授只能是点到为止。在总课时数偏少的情况下,不可能将田径运动会的组织与编排、田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作为教学的重点进行讲解。即便是讲解,在教学形式上也只是简单地集中讲授,教师将教材中理论性的知识点快速地宣讲一遍。在这种缺乏实践演练的教学模式下,要求学生掌握实践性很强的田径裁判知识只能是纸上谈兵,学生根本无法将其与实践结合起来,更谈不上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了。

2.3 缺乏实践机会

无论是田径运动会的组织与编排,还是对田径竞赛规则的理解、裁判法的实际运用,都有着极强的实践操作性。如果只是以理论形式进行学习,没有实践操作的话,学生是根本无法掌握和运用的,学生在实践中只能是一头雾水,无从下手。而我们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恰恰是在实践这一环节上缺乏锻炼和机会。只有个别学生能够在一年一度的学校田径运动会上做一些辅助性的裁判服务工作,而对于整个运动会的组织编排流程及每一个裁判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方法都从未接触,所以学生基本上没有实践操作锻炼的机会。

3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田径裁判培养的策略

3.1 转变教学思路和模式

就目前体育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来说,在现有的田径专业课程中增加更多的理论教学时数不太现实。因此,要想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田径裁判能力,就必须转变教学思路,制订一套系统的田径裁判培养、考试和管理制度。这其中,首先要建立起一套包括田径运动场地、器材知识、田径运动会的组织与编排及田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等内容的完整的田径裁判培养知识体系做支撑。在这套裁判培养知识体系中,田径运动场地、器材知识是基础,田径运动会的组织与编排是保证,田径竞赛规则是核心,裁判法知识是主体,只有正确处理好各个内容的关系,递进学习,有序衔接,才能收到最佳的学习效果。在授课的时间上以课余时间为主,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对同学们进行培训,并注重与实践紧密结合,让学生在学习田径裁判理论知识后,马上投入到运动竞赛实践中,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形成一种“以理论促实践、用实践带理论”的良好教学模式。

3.2 转变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目前,大多数体育院校在讲授田径运动竞赛组织编排与竞赛规则裁判法时,都是按照教材章节,进行纯理论性的集中授课,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我们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改变过去理论课单一集中讲授的形式,变为以单个项目学习为单元的阶段性讲授,这既是对这一项目技术学习的延伸,也是学习该项目相关规则和裁判法的最佳时机。例如,在学习完单项跳远、跳高、铅球等项目的技术后,马上进入到以该项目规则和裁判法为内容的阶段性学习。其次,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应改变过去单一的以教材知识体系进行单调讲授的形式,而更多地应以提问、讨论、举实例进行分析,同时观摩高水平田径赛事等形式,教师加以讲解和引导,这样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并使学生意识到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如何加以运用,同时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

3.3 最大限度地创造实践机会

要提高学生的田径裁判能力,必须要为学生创造大量的裁判实习机会,在实践中学,在实践中用,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我们可以为学生采取以下形式进行裁判实践:(1)在各级各类运动会上进行实践。全校田径运动会1年只有1次,机会太少,我们可以在学校各二级院系大力推广以院系为单位的田径运动会,让学生进行系运会的组织与编排,并担任各个项目的裁判工作任务,教师进行指导,这样一年中锻炼实践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实践证明,这样的形式得到了各院系的极大欢迎和支持,应该说取得了服务院系和锻炼学生的双赢。如果有机会,还要极力为学生争取到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田径运动会上担任裁判工作的机会,如地市级的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包括兄弟院校的田径运动会,这样可以让学生增长见识,在更大的舞台上得到锻炼和提高。(2)注重课堂实践。应对过去的教学考试模式进行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以比赛的形式进行田径期末教学考试,学生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完全按照比赛的要求进行考试,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组,轮岗换位,这样既达到了教学考试的要求,也营造出了比赛的氛围,同时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裁判工作能力。(3)定期邀请一些田径知名的专家学者来校进行讲座,让学生开拓视野,了解最新、最前沿的田径赛事的动态及发展趋势,同时就一些疑难问题与学生进行交流。(4)成立田径社团、俱乐部或是田径兴趣小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让学生自行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主观能动性,将田径运动训练、竞赛及裁判工作有机结合。

3.4 尽可能提供田径裁判晋级考试机会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田径裁判培训,并与省、市体育主管部门联系沟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田径裁判的晋级考试,争取让每一位学生都能通过田径二级裁判员的考试。同时,要极力为一些特别优秀的学生争取参加田径一级裁判员的考试机会,力求为体育院系的学生建立起一条田径裁判晋级考试的“绿色通道”。

4 结 语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田径裁判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工作,要想使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田径裁判员,不仅需要具备过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还要具备组织管理、观察判断、语言表达、人际交往等各种能力。因此,在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田径裁判能力培养工作中,我们应转变思路和改进方法,进行大胆改革和创新,全方位、多角度对学生进行综合培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学生的田径裁判工作能力,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夯实职业基础,以更好地胜任未来工作岗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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