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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确保权力规范有序

2018-11-20金志新

支部建设 2018年21期
关键词:执纪监察监委

■ 金志新

《国家监察法》正式颁布实施后,朔城区纪委监委时刻向监察法校表对齐,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的同时,采取四项举措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监察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一、监督、审查分设,分工各有侧重,监督监察各环节实现了互相协调、互相制约

首先是实行监督、审查“前后台”分离。设立4个监督检查室和3个审查调查室。4个监督检查室专司监督职责,负责第一种形态和谈话函询等工作,不再查办具体案件;3个审查调查室对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不再固定联系单位,实行“一案一授权”,有效防止纪检监察干部被“围猎”等潜在风险。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分办,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实现了监督、调查和审理环节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其次是干部力量配备向一线倾斜。实行纪委干部和转隶人员融合使用,保证办案一线既有熟悉纪律、也有精通法律的干部。重点加强监督、审查和案件审理的人员力量。改革后,区纪委监委信访、案管、案件审理和监督、审查等机构数占机关机构总数的66.2%,一线执纪监督监察人员占比73.24%。再次是班子成员分工互不重合。按照内部监督需要,合理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实行监督、审查和案件审理分别由不同的委领导分管,避免交叉重叠。探索实行常委包案、审查组“一案一授权”,不固定审查组长,动态使用一线办案人员。

二、开好“四个会议”,用足先行先试政策,织密制度的“笼子”

朔城区纪委监委结合省、市纪委监委出台的“4个一”制度,边试点探索、边建立完善制度。首先是建立“4个一”制度。全方位构建机关、派驻和乡镇监察执纪监督监察制度体系。制定并3次修订区纪委《执纪监督监察试行办法》、制定《操作实务手册》;配套建立派驻机构、乡镇执纪监督监察制度26项,绘制各类工作流程图120余张,文书模板160余个,用严密的制度保障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其次是坚持集体会商制度。实行监督、初核、审查和审理协调会议等“四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监督检查会议,集体研究问题线索,防止“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决定”。根据案件需要,随时召开初核专题会议,制定严密的《初步核实方案》,对初核范围、谈话进行严格限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核查范围。及时召开审查调查专题会议,严格按照审查方案确定范围进行审查,谈话、询问、讯问需按程序出具通知书方可进行。问题线索经谈话函询、初核了结的,必须经案管程序性审核和审理审核把关,逐级报批后方可归档。再次是规范使用审查措施。国家监察法授权12项调查措施的使用,必须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需出示工作证及相关手续,确保全过程留痕。目前,朔城区纪委监委对授权的12项调查措施已使用9项。同时,明确区纪委监委办案“三不准”、乡镇纪委办案“两不准、三必须”要求,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三、以“三例会”“两笔记”为依托,严格执行“三条禁令”“七个不准”,严防“灯下黑”

首先是突出党的领导。朔城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在向区委请示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监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和案件情况。朔城区委通过对初核、立案、留置等环节的审核把关,确保党对监察工作全过程的领导。其次是强化日常监督。朔城区纪委监委坚持每月开好委机关、派驻组和乡镇纪委三个层次的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工作日志、学习笔记。同时,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外出报备等13项制度,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再次是严格内控机制。朔城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三条禁令”和市纪委监委“七个不准”,建立审查保密、打听案情、干预办案备案登记等6项业务规定。指定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档案,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明确首次违反进行纪律谈话函询、二次违反进行诫勉、第三次违反将给予纪律处分。2017年以来,因无故不在岗、未按期办结问题线索、无自办案件等问题,朔城区纪委监委先后通报乡镇纪委书记1人,谈话函询纪检监察专员、乡镇纪委书记8人。

四、学好党章,用好宪法、监察法,锤炼“纪法皆通”的过硬队伍

朔城区纪委监委组织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设机关党总支,调整设置机关四个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组织党员赴延安市梁家河村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培训,推动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组织学习宪法、监察法,进行法律业务测试,切实增强自身本领,推动工作实践。组织全员培训,委机关、派驻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赴中纪委纪检监察学院轮训;利用班后半小时、周五集中学习等,每名干部既作教员、又当学员,共同学习、互促共进。按照上级工作需要,有计划地抽调委机关、派驻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20余名参与上级纪委监委纪律审查、专项检查和跟班学习,在工作第一线弥补专业短板,提升业务能力。

通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朔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大事小事按程序、讲规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手中的权力牢牢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大家并没有感到权力在增加,只是觉得责任在加重。全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以来,全区共立结案137件,同比增长2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6人,同比增长34%,移送起诉8人(去年同期为零,全年8人),移送检察院案件全部顺利起诉,无一起退回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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