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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个热议话题所含的传播学意义

2018-11-18江作苏张瑞希

中国记者 2018年8期
关键词:良知伦理

□ 文/江作苏 张瑞希

内容提要 最近一年多来,国际国内舆论场风云变幻,不断涌现热门话题。中国新闻人的定力,在多元话语角力当中得到了检验。由案例发现某些理论蕴义,这是一种务实的理论姿态。本文梳理了四个方面的话题。

一、公平正义与人的良知相通

2018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有一段话发人深省,他说:“家庭人伦等值得珍惜的东西,在城镇化过程中,在农民进城的大迁徙中受到了冲击。这个冲击不可避免,但在这个过程中不能泯灭良知人性。”[1]

这里提到的“迁徙”“冲击”“家庭人伦”“良知人性”发生在社会生活中,也反映在信息传播的空间里。技术进步带来的传播方式巨变,产生了过去没有的传播理念,甚至连真相也随着情绪推演,产生了“后真相”这样的群体化认知变异。

传播空间大迁徙的规模巨大,它包括了技术、理念、价值观乃至形成了无数新的传播渠道与部落,至今还看不到这种迁徙稳定下来的迹象。需要看到的是,迁徙产生了造福于人的价值,随之也带来了若干负面能量。

因此,世界各国均采用法律与制度的手段调控传播,近些年来出台的、以网络传播为对象的法规林林总总,数量可观。我国也不例外,人大立法、国家网信办等政府部门密集发布新规,不断创新传播制度,构建网络安全制度体系: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另有三项部门规章、九份规范性文件发布,围绕网络安全,从网络信息、新闻服务、论坛社区、 跟帖评论、群组社交、公众账号、技术应用及内容从业人员等方面加强互联网传播的治理体系。

然而,乱象并没有消亡。对于膨胀速度极快的传播形态而言,传播制度供给与调整的适应性还不能同步,体现在明显滞后于技术创新;只考虑到国内条件和情境,难以适应国际化竞争;实行属地管理和行政区隔,难以形成成熟的市场机制,抑制诱导性制度变迁。

良知人性在这个时候起着托底的作用,这个底是人心之底。法律虽有用,用在强制力上。而良知人性之用,用在人心的自制力上。毕竟传播是人的行为,受到人的思维驱使。一位小学生家长说“不要侈谈公平正义,守住良知人性就是太平之根。”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也是一种传播活动,长辈对晚辈传播的东西符合良知么?晚辈对长辈或平辈传播的内容有没有人性?动一动拇指的时候问一问自己,就会在源头上制止那些狂欢而不顾后果的行为。

良知人性不是弱者的护身符咒,相反是强者的观照与穿透性力量发散。“吾可仗剑,尚倚慈音”,中国文化的稳态特征具有历史的传统,远服近悦从来都不是强制的结果。在传播大迁徙的浪潮之中,立法好比是筑坝,而诉诸良知人性则有如导流,二者不可偏废。

几年之前,广东省就编印了《媒介素养读本》发到中小学,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把传播方面的良知人性贯穿于其中,让孩子幼小的心灵里就明白,礼义在社会空间必不可少,而廉耻在网络空间也处处皆存。根据心理成长的规律,少儿时期建立的朴素价值观,成年之后往往就会转化为稳定的良知与人 性。

这种从娃娃抓起的做法,对于还处于成长阶段的传播革命进程来讲,具有原生态的价值,也是在进行制度建设和观念构筑时的逻辑出发点。

诉诸良知人性,才有公平正义,这个简单的道理,是不是具有深刻的传播学意义?

二、立足田野传播的意义

《我们的田野》这首中国儿童歌曲,特朗普的孙女阿拉贝拉唱得很有情感,那段视频在美国总统访华期间不胫而走,唤起了普遍的注意。

从传播角度看,这是一种有温度的传播内容。人们不由得想到,一个外国小姑娘对中国文化的喜爱,不仅与咱们内心的文化自尊感相契,而且那种稚声稚气的样儿,非常容易温润地接近大人孩子的同感。

像这样的传播内容,基于田野大地,朴实中透出生活的气息。没有什么热烈的赞美词,只用河水流过、稻田、野鸭、荷花的白描,透出对乡野的依恋,体现了中国美学讲究的“情景交融”,这种情愫不仅中国人能懂,外国人也能理解。

因此,立足我们脚下的田野大地,可以获得无限宽广的传播素材。田野是有温度的,要看做新闻传播的人能不能感知,以及如何把它有效地传播出去。

外国优秀文化在中国传播和落地,很多也是这样的带温度作品。就拿迪斯尼来说,米老鼠与唐老鸭也都是出自田野,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动物,但赋予它们或顽皮或拙讷的性格行为,就一下子接近了孩子们天真的心灵,就是大人也会为之吸引,不知不觉中完成朋友式的认同。

传播当中有没有“共情”现象?很多实验证明是有的,而且普遍存在于容易接近的身边景物和情感之中。所谓讲话办事要“接地气”的说法,究其原理就在于此。世界上语言虽多得不可胜数,但是基于共情的语言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哪怕再复杂的传播符号,它总是有所指代,总是离不开人们生活的范畴。因此,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全球传播,就并不是一件纯技术的事情,而是越有技术的迭代,越要有来源于生活的基础文化积淀,将其作用于内核。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这些是人类的共同价值。这些基本价值的世界化,有着非常广泛的生活基础与文化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文化是对生活的符号化认同,而传播则是带有温度与情感的交互影响。文化与传播的根都在于脚下的土地,产生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

立足我们脚下的田野大地,可以获得无限宽广的传播素材。田野是有温度的,要看做新闻传播的人能不能感知,以及如何把它有效地传播出去。

文化是对生活的符号化认同,而传播则是带有温度与情感的交互影响。文化与传播的根都在于脚下的土地,产生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

阿拉贝拉这个美国儿童稚声稚气演唱的中国歌曲,也使我们想到更多的中国儿童会唱“铃儿响叮当”等美国歌曲。文化的交互是不会有止境的,媒介的责任在于真的立足于脚下的田野,把田野上的生活信息、艺术信息适时适宜地传播出去,坚守这个理念,就是绿色的传播。

三、同理心跨越国界共存

美国拉斯维加斯枪击惨案,伤亡惨重,举世皆惊。人们在子弹横飞的手机画面中,不仅第一时间看到了现场,而且还注意到警方的要求:任何人都不得用手机上传警员的位置,以免暴露他们制服枪手的战术和使警员安全受到威胁。

同理心在焉!全世界的传播伦理,都以不损害弱者为底线。此时,虽然警察是传统的强者,但是,当他们处于用生命护卫民众的工作场合,双方强弱关系时刻处于转换之中。正义任何时候都需要多助,因此受众消费信息的权利,不能任性地用于消费公理和消费生命权,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再怎么自由的传播理论,也要让位于鲜血和生命的现实。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简单的道理,需要反复在兹念兹。而且在关键的时候,简单的道理要变成规则予以应用。美国这个自认为新闻自由最彻底的国度,在关键时刻运用规则干预新闻自由,那是历来不手软的,拉斯维加斯事件再次说明了这一点。

当代网络传播对信息的杠杆放大作用,可以说是把阿基米德原理应用到了极致。历史学家研究证明,当代意义上的恐怖主义,以往并不存在。因为,以少量武力伤害平民,在社会还没有出现爆发式传播媒介的条件下,是不可能造成多大社会影响力的。而由于网媒的出现,原本不对称的小股力量,瞬间可以被放大出难以控制的巨大舆情能量。因此,某种意义上来讲,不加控制的网络力量简直就像无形炸药。

拉斯维加斯枪击事件的作案人,既然可用三个摄像头从自己房间向外监视警情,那他对自己的恶行同样会被手机直播一定是有预估甚至是力求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恶徒的武器不仅是那几十枝长短枪,还有他意识中卑鄙和恶劣的影响期待。

20多年前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就在《娱乐至死》一书中指出:如果文化生活被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话题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那么这个社会就危在旦夕。可以说,这次发生在娱乐之城拉斯维加斯的事件,对于抱有娱乐至上观念的人们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人在做天在看,看什么呢?不能只允许看到恶人恣意逞行,还要看到公共秩序要有人严格执法执规,看到真正有效的管控和制止。

一年多来,中美就网络安全和执法问题,进行了制度性的会商。外交界认为共同的网络利益和协调管控,可能成为两国关系的“压舱石”。果能落实,善莫大焉。毕竟,不能让歹徒以国家力量为杠杆行恶事,这是从拉斯维加斯事件中可以导出的一个重要选项。

四、陷阱现象在信息接受中隐存

经济研究已发现“中等收入陷阱”现象,就是世界上一些经济体发展到中等收入阶段之后,与之伴随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社会动荡、贫富悬殊、环境污染等。反映在社会舆论方面,则是纷争不断,民声沸腾。由此,这些经济体难以集中注意力再发展。

如何尽力避免这种陷阱现象的产生,不仅是经济学研究的事,也是包括新闻传播学界关注的课题。从传播伦理研究的角度看,那些有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地方,往往也有“信息接受陷阱”的现象伴生。可以发现:这种环境下的人们因为急切地追求增加财富,拼命想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因而信息接受的偏好,明显倾向于刺激性的信息,对芜杂的社会主张信息不愿加以辨别,对一些并不一定具有资源禀赋基础,或者超出承受范围的激进变革和公共产品,一般都倾向于激进的民粹主义态度。

这种偏好体现在新闻传播领域,就容易在“眼球至上”的利益观下,驱动传播业者用手代替脚,为求快求新求刺激,习惯于远离新闻第一现场,以二手甚至三手素材,充作一手新闻,一个又一个地制造信息热点。在文风方面,除了“标题党”之风盛行外,还出现了“跪求体”“意淫体”“脏脏体”等以主观作践客观的文意;在经营理念上,则出现“发行量为王”“流量变现”的趋向,只要能多印多发,或者网络达到10万+以上的浏览量,什么哗众取宠方式都敢用。

自媒体的迅速发展,使得传播权利平权趋势日益明显。在缺乏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下,都有可能会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自媒体在缺少把关机制的环境下逐渐解构社会道德,这种解构消解了主流的伦理意识,同时也造成了社会传播秩序的混乱,因而传播业者防止落入陷阱成为一个重要命题。

自媒体既然含有“媒体”性质,必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当下社交媒体主导的环境,正在批量打造“流量工厂”,也成为拉低传播伦理品位的信息库房,我国传播界同样面临落入陷阱的威胁。在郑州空姐遇害案中,居然有消费不幸的信息传播,甚至还有为人伦不齿的亵意厕于其间。因此法规不得不涉入,使最先受惩罚的不是凶案的作案者,而是作为信息传播者的“二更食堂”和“有格”这类自媒体,以及上传信息的辅警等。可以说,自媒体在经历一段的裸奔狂欢期之后,在管理和受众的双重倒逼下,必然会进入规范期,要遵循传播的伦理规范。

世界多国伦理学者都指出,真实、人类尊严和非暴力是全球媒介伦理的“原生规范”,也是全球媒介伦理的最低限度伦理规范,这与我国主张“人类命运共同体”精神内涵是完全一致的。人们要认清一个事实,技术的进步比法律的制定快很多,所以法律管不到的地方,需要伦理来规范,毕竟法律构筑于伦理之上,伦理是法律之基。互联网时代的媒介伦理,面临着与民粹倾向的博弈,自媒体由狂欢式的传播姿态呈现出一种悖境,使传播者不得不思考,如何有效地在伦理和自由中寻找再平衡点。

【注释】

[1] 新华网2018年3月7日http://www.xinhuanet.com/2018-03/07/c_11225027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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