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新规下的思考
2018-11-17万喆
环球时报 2018-11-17
万喆
日前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由于对民办幼儿园和学前教育发展给出新规,令一些上市的学前教育机构股票发生大幅波动,引起外界关注。
幼儿园近年来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一方面,谁不曾是幼儿?幼儿不能为自己代言,他们所受遭遇需要成人的最大能力保护;另一方面,谁家没有或不会有幼儿?幼儿能否健康成长,关系着所有家庭的幸福。过去一段时间里,某些民办幼儿园曾因为虐童事件处在风口浪尖上。而且,此类现象在国内各地时有发生。借着此次《意见》的发布,我们应该梳理并找出过去在学前教育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不足和缺陷。
第一,民办幼儿园资质的审批制度似乎容易形成事实上的行政垄断。《意见》提出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应该说,其政策针对性是非常强的。能够拿到“资质”的幼儿园便可以拼命扩张,转而用这种无度扩张来上市圈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幼儿园的上市确实有一定问题,因为其运营基础是垄断利润,而垄断不但给其输送了源源不断的利润,还使其现代化治理的意愿大大降低,产生各种管理不力。从这个角度上说,阻止民办幼儿园仅仅追求利润而忽视管理当然是对的,但是症结并不全是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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